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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本公司按应享有合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的份额确认的部分。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柔性智能传感项目:2026年1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江苏集萃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签约成立“纳米柔性智能电子材料联合实验室”,构建智能汽车与机器人赛道前沿材料技术能力。9月公司推出第一代具身智能机器人柔性织物皮肤系统解决方案,并与数十家机器人企业建立业务联系,对部分国内头部企业实现小批量交付;第二代产品正围绕多模态传感集成开展研发与验证。 2、董事会换届:因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于2026年1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 3、公司住所迁址:公司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住所及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公司住所迁址至株洲市天元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娟。 4、株洲基地复合及汽车座椅面套项目:项目已经公司及株洲高新区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已启动厂区装修改造、设备采购、人员招聘工作。 5、设立重庆旷达:为紧跟西部汽车产业爆发势能,与当地汽车主机厂、座椅厂深度合作联动,通过区域化配套服务实现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与横向协同。株洲旷达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并启动生产基地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租赁厂房基建已完工,首台核心生产设备顺利进厂,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6、天津旷达厂房新建项目:报告期内,项目严格按照整体建设规划稳步推进,主要是前期筹备,落实方案设计、手续办理、工程招标等各项任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完成施工招标及备案,并且取得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7、长春旷达三期提产扩建项目:报告期内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及各项开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到位,并于2026年5月正式启动施工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厂房主体建设已完成。 8、股权激励股份解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93.00万股,7月13日上市流通)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350.30万股,7月8日届满)考核条件均达标,解锁条件达成,合计约743.30万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9、股份回购: 2026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78元/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1,866,492股,占总股本0.8068%,成交总金额61,159,822.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5.39元/股,最低成交价4.98元/股。 10、超纤仿麂皮项目: 2026年8月2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与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江苏琅琛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定制厂房建设协议》,由江苏琅琛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定制主要用于超纤仿麂皮项目的厂房并向其定向租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厂房基础建设进行中。 11、投资产业基金: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慕元具身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各出资1,000万元认购慕元具身私募基金LP份额,为公司储备技术与项目资源,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认缴出资,该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12、子公司业务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旷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更名为“常州市旷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守波,经营范围同步调整,业务定位转向高性能玻纤电子级材料。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授权范围涵盖2026年半年度及三季度利润分配事项。根据前述授权,本次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三季度 2、提取公积金、未分配利润金额及股本基数 根据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月至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0,260,588.3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5,826,278.6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按2026年前三季度母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82,627.86元。2026年前三季度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117,667,094.56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本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38,031.17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814,587.37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70,838,682股,回购专户股份为11,866,492股,因此,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458,972,190股。 3、本次分配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中期分红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1,458,972,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9,179,44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方案调整原则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本期现金分红金额29,179,443.80元,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19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股份回购,本年度已回购金额、已分红金额与本次分红金额的总额为208,006,360.72元,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39%,且超过本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93 %,不存在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没有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5名,以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董事2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刘芳芳兼任)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3)于2026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拟以公司总股本1,470,838,682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1,458,972,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9,179,443.80元,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旷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总投资预估50,124.75万元。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一期)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关于用地、环保、能评、安全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相关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建设涉及厂房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工艺调试等环节,可能受工程进度、设备交期等因素影响。 2、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行业景气度与下游供需格局密切相关。如未来宏观环境、行业供需格局或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新增产能消化及项目效益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一期)致力于构建高端电子布综合制造基础,但从通用产品向低介电、低膨胀等高性能产品延伸,受到配方工艺成熟度、设备精度匹配度、下游认证节奏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制约,存在高端产品认证周期长、产业化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管理体系需适配新业务的技术及运营要求,核心技术人员引进及团队组建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推进节奏;同时项目前期资本开支较大,短期内可能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形成阶段性压力。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材料业务由交通内饰材料向高性能电子新材料延伸,完善产业布局,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旷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项目整体遵循“纱布一体、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实施路径推进建设,规划约600亩工业用地,按分期供地方式落实(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以正式供地及审批文件为准)。本次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先行启动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 项目(一期)预估总投资为50,124.75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及竣工决算为准),同步建设电子级玻璃纤维纱及电子布生产线,规划形成年产高性能电子布约3,500万米及配套电子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其中纱线环节配置池窑及坩埚双线,兼顾规模化供应与高性能产品研发与生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在项目整体规划框架下持续推进后续各期建设,具体投资规模及实施节奏结合一期运营情况分步落地,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市旷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CBX3LB0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守波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5日 7、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一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 2、项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曹家村 3、项目用地:项目(一期)供地约90亩,其中厂房、生产线及公辅设施建设占地约50亩,另约40亩作为预留配套用地。整体地块按规划要求统一挂牌并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实际取得面积以出让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为准。 4、生产线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按照纱布一体化布局,以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为核心,同步配套纱线供应能力。织造及后处理环节配置整经、织造、退浆、表面处理等全流程工艺设备,覆盖多规格电子布生产;纱线环节配置池窑及坩埚双线,用于电子纱的规模化生产及低介电、低膨胀等高性能电子纱的生产和研发,形成年产高性能电子布约3,500万米及配套电子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 5、项目总投资:50,124.75万元。 6、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期:10个月。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建设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是公司落实“大交通+大智能”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项目(一期)在形成多规格电子布量产能力的同时,构建低介电、低膨胀等高性能电子材料的产业化生产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结构向高性能电子新材料方向升级,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本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基础。电子布生产的核心环节与公司深耕三十余年的精密织造能力高度同源。公司长期执行车规级质量认证体系,现有材料研发、工艺工程、生产管理及品质管控团队具备十年以上纤维和织造相关经验,为本项目建设、产线调试及运营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加快工艺验证与体系搭建进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短期及长期借款,整体负债水平较低。项目(一期)实施后,公司负债规模、财务费用预计相应上升。但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资金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新增负债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形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审批与建设实施风险 项目(一期)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关于用地、环保、能评、安全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相关审批进度及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建设涉及厂房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工艺调试等环节,可能受工程进度、设备交期等因素影响。 2、行业周期与产能消化风险 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行业景气度与下游供需格局密切相关。如未来宏观环境、行业供需格局或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新增产能消化及项目效益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3、客户认证与高端产品产业化风险 项目(一期)致力于构建高端电子布综合制造基础,但从通用产品向低介电、低膨胀等高性能产品延伸,受到配方工艺成熟度、设备精度匹配度、下游认证节奏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制约,存在高端产品认证周期长、产业化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 4、管理与财务风险 公司管理体系需适配新业务的技术及运营要求,核心技术人员引进及团队组建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推进节奏;同时项目前期资本开支较大,短期内可能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形成阶段性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高性能电子玻纤材料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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