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毅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卫通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发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6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债券简称为“24 航天 EB”,债券代码为“137190”。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期可交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8月29日止。 2026年4月3日,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全额换股,提前到期摘牌。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卫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完成暨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026年9月24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航天科技集团-中金公司-24航天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并将上述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划转至航天科技集团自有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卫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毅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毅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毅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毅之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毅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毅之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4日 15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4日 至2026年1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中国卫通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一11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2层合规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三)邮政编码:100086 (四)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见附件 1)。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箱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26年11月18日)。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8 5805 传真:(010)62586677 联系人:马瀚晨 邮编:100086 电子邮箱:chinasatcom@chinasatcom.com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6-03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卫通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6-036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本次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修订〈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修订〈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6-037号)。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6-03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所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承担公司审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杨美玲,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世祥,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云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9年,负责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立信所的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05万元,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已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