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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春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锦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春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锦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春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锦城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2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姣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沃格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成都沃格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成都沃格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子公司成都沃格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沃格”或“目标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本次拟增资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其中成都沃格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9,215.6862万元,增资价格约为1.5612元/每1元注册资本,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成都沃格不低于51%的股权比例,成都沃格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成都沃格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终投资者名单、各自投资金额及交易文件尚未全部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投资者内部审批、协议签署及生效、交割先决条件、增资款支付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实际增资金额、完成时间及最终股权结构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推进公司AMOLED显示屏玻璃基精加工项目加快建设,成都沃格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本次拟增资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其中成都沃格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9,215.6862万元,增资价格约为1.5612元/每1元注册资本,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沃格的注册资本预计增加至不超过39,215.6862万元,公司仍将持有成都沃格不低于51%的股权比例,成都沃格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公司拟与成都交子科产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方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文件(以下简称“相关协议”),其中成都交子科产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8,0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124.1830万元,持股比例13.0667%。另有部分其他投资机构正在推进其内部投资审批及协议签署流程,全体投资者名单尚未最终确定。各投资者拟分别签署交易文件并可分别完成交割,最终投资者名单、各自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以实际签署及交割情况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成都沃格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成都沃格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投资者名单及对应投资金额、签署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资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交子科产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查询,成都交子科产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失信被执行人。 2、部分其他意向投资机构正在推进其内部投资审批及协议签署流程,全体投资者名单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签署及交割进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概况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财务数据 ■ (三)交易标的相关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成都沃格新增注册资本,不涉及成都沃格现有股权转让。成都沃格现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各方结合成都沃格经营现状、未来发展潜力、业务规划及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并参考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的市场估值水平,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约为1.5612元/每1元注册资本,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其中成都沃格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9,215.6862万元,剩余增资款项计入资本公积金。 截至2026年9月30日,成都沃格的净资产为17,385.85万元,本次增资前,经各方协商确定成都沃格整体作价约为31,224.49万元。本次交易对应投前市净率约为1.8倍,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区间。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交易文件尚未全部签署。根据各方当前协商情况,拟议交易的主要安排如下,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最终签署并生效的交易文件及实际交割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投资方拟合计投资不超过30,000.00万元,合计认购成都沃格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9,215.6862万元,其余增资款计入成都沃格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成都沃格注册资本预计不超过39,215.6862万元。 本轮增资采取各投资人分别签署交易文件、分别履行出资义务及独立完成交割的方式实施。本轮增资项下各投资人的具体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金额,以其各自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部分投资人尚未确定投资主体、尚未签署交易文件或未完成交割的,不影响已签署增资协议的成立、生效,各投资者的出资、交割及股东权利取得,仍须按照其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及程序执行。成都沃格现有股东沃格光电放弃对本次增资享有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优先权。 (二)交割 在相关交易文件已适当签署并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经投资方书面豁免后,投资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足额支付至成都沃格指定银行账户,逾期付款超十个工作日且经成都沃格书面催告仍未支付的,成都沃格有权解除对应增资安排;投资方全额支付投资款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享有对应股东权利,增资完成前留存利润由交割日后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成都沃格最迟不晚于交割日后 30 个工作日完成本次增资相关工商变更备案,非可控原因导致逾期的期限可相应顺延。 (三)资金用途 投资款到位后,成都沃格可根据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依法合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投入、生产运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治理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沃格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沃格光电有权委派2名董事,投资方有权委派1名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沃格光电委派的董事担任。 (五)投资方主要权利及限制 在不影响沃格光电对成都沃格控制权稳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交易文件约定的前提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知情权、检查权、最惠待遇等投资人保护性权利。投资方持有成都沃格股权期间,未经沃格光电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沃格光电或成都沃格竞争对手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或受其控制的主体等竞争主体转让、划转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持股权。 (六)退出安排 各方确认,自投资方交割日起至交割日后满3年止,沃格光电有权(但无义务)向投资方提请受让投资方所持成都沃格全部或部分股权,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自投资方交割日满3年起至2030年12月31日,投资方有权要求沃格光电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投资方届时所持有的成都沃格的股权实现股权上翻。经沃格光电与投资方协商一致后,沃格光电应尽合理商业努力,配合办理股权上翻涉及的内部决策、信息披露、监管沟通及申请文件提交等必要程序。投资方应同步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并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协助义务。除沃格光电按本款履行配合义务外,本条不构成沃格光电对投资方的无条件或强制发行义务。同时,股权上翻的实施以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在股权上翻依法获批并实际实施的前提下,标的股权交易价格最终由沃格光电与届时参与股权上翻的投资方,参考由依法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结合同行业相关可比交易、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前述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届时需经参与股权上翻的投资方事先书面认可。 自交割日满3年起至2030年12月31日,如投资方尚未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实现退出,投资方有权提请由沃格光电以现金受让投资方所持成都沃格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确定,且须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1)实现股权上翻;(2)通过投资方认可的并购方式使投资方实现退出。 若投资方在2030年12月31日前仍未实现股权上翻或者沃格光电回购,投资方有权依据易伟华与投资方另行签署的《股权受让及退出保障协议》,要求易伟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成都沃格、沃格光电及其合并范围内其他主体除外)以现金受让投资方届时持有且尚未实现退出的全部成都沃格股权。具体条件、受让价格及实施安排,以易伟华与投资方另行签署的《股权受让及退出保障协议》为准。《股权受让及退出保障协议》应当不迟于投资方交割日签署并生效。 本协议约定不构成沃格光电或成都沃格对投资方固定收益、保本收益、差额补足、强制分红的承诺,亦不构成沃格光电或成都沃格强制回购义务。 (七)违约责任 若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项下明确承担的承诺、义务或约定,则该违约方应当继续履行义务、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并对守约方因此实际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推进公司AMOLED显示屏玻璃基精加工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并有助于优化公司及成都沃格资本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成都沃格不低于51.00%的股权比例,成都沃格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在成都沃格的单体财务报表层面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增加实收资本不超过19,215.6862万元、资本公积不超过10,784.3138万元;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将按照增资后成都沃格的净资产金额乘以投资者所持有的不超过49.00%股权比例,计算投资者所享有不超过49.00%的权益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具体金额以交割日成都沃格的实际净资产为准。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年度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相关规定,持续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终投资者名单、各自投资金额及交易文件尚未全部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投资者内部审批、协议签署及生效、交割先决条件、增资款支付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实际增资金额、完成时间及最终股权结构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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