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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271,028万元,同比增长0.81%,主要是燃气资源收入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52万元,同比增长26.70%,主要是燃气资源利润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396万元,同比增加19.31%。 天然气销售量57.83亿立方米(含代输气量6.8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57.23亿立方米(含代输气量6.93亿立方米)增长1.05%。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39.5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39.12亿立方米增长1.07%;天然气批发量11.4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1.18亿立方米增长2.59%。管道天然气按区域类型分,大湾区销售量22.3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3.15亿立方米下降3.50%,其中电厂销售量11.6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2.40亿立方米下降5.73%;其他地区城市燃气销售量17.2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5.97亿立方米增长7.70%。 天然气代输气量6.8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6.93亿立方米下降1.5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阳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竞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阳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竞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阳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竞斌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及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 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2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798.8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34,182.51万元(含利息及补流和现金管理账户)。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使用时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补流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将会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并按要求签署有关协议、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等,合同期限不超过12个月,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存款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随时取用。 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 1、深圳燃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深圳燃气本次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拟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1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裁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核定的议案》,关联董事阳杰、刘芳回避表决。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安全总监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核定的议案》。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五、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15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可以根据资金需要一次或分期滚动发行。 1.发行注册金额:本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15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每期发行金额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4.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6.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有息负债等。 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中介机构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等。 六、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以上第六项、第七项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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