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 季度财务报表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等编制,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一、经营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绩情况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9.64亿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67%。其中: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89.89亿元,同比增长4.54%;医药商业实现销售收入2,039.75亿元,同比增长3.59%。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6亿元,同比下降1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4亿元,同比增长25.02%。
  2026年1-9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53.47亿元,同比增长127.54%,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二)经营亮点
  ( 新药管线持续推进,创新生态加速构建
  2026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15.16亿元,占医药工业销售收入的7.9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及进入后续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管线共计60项。其中:
  BCD-085(创新型重组人源抗白介素-17(IL-17)单克隆抗体)的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自提交新药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后,现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的技术审评核心阶段;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则于报告期内递交上市申请。
  参芪麝蓉丸(中药1.1类新药,临床拟用于治疗轻、中度脊髓型颈椎病)于报告期内,在完成III期临床总结的基础上,推进商业规模工艺验证,递交Pre-NDA沟通交流。
  SRD4610(藿苓生肌颗粒,中药1.1类新药,用于治疗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和SHPL-49注射液(化药1类新药,临床拟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均于报告期内有序推进III期临床试验,相关入组进度均已过半。
  除新药管线持续推进外,公司开源创新生态圈也在加速构建。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前沿引入各类产业主体共计51家,初步形成覆盖细胞基因疗法、AI制药、合成生物学、创新小分子及跨国药企研发中心等多赛道协同发展的生物医药创新集群。
  在报告期内,公司与临港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锚定生物医药前沿创新领域,携手构建全链条长效协同生态,全力打造“科研前端原创、产业全程承接、资本前置赋能、人才深度互通”的全周期接力新范式。
  ● 工业品种厚积薄发,循证研究再创成果
  在仿制药研发方面,2026年1-9月公司共有13个制剂产品获批生产,并有7个品种(8个品规)获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国际高端制剂市场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旗下信谊瑞爵的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完成首批美国市场商业化生产并正式发运,迈出复杂药械组合制剂出海第一程,并同步推进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拓展更多鼻喷剂产品管线。
  在“第二增长曲线”培育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旗下上药微生态加速推进新品布局,面向婴幼儿早期和儿童成长阶段的营养需求推出产品;抗衰老系列持续拓展院外市场,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以通为补”新理念,推动销量增长;眼科板块推出单剂量玻璃酸钠滴眼液(信润明?)和智护润眼喷雾(信润晶??),以持续多样的产品组合开拓干眼症市场。
  在中药循证研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旗下麝香保心丸被《淋巴瘤治疗相关并发症的中医诊疗专家共识》[载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26.07)]推荐可用于经淋巴瘤治疗药物(如蒽环类药物、BTK抑制剂等)治疗后部分气滞血瘀证患者出现的心血管相关并发症;养心氏片发表多篇研究成果,并首次登上欧洲心脏病学会年会的学术舞台,“养心氏片对既往无心血管事件冠心病患者的疗效大样本回顾性研究”入选2026年大会壁报交流;冠心宁片发表《心脏康复运动训练联合冠心宁片对冠心病PCI术后心绞痛患者的康复疗效》《冠心宁片联合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治疗冠心病合并心力衰竭的临床效果》等研究成果。
  ● 锚定产业生态定位,商业创新加速转型
  公司医药商业板块致力于构建国家级现代医药供应链服务平台和一流的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在夯实基石业务的同时,持续发展CSO、SPD等创新业务,优化创新药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构建器械大健康业务生态圈,拓展新零售等创新业务发展,并以“数智化”引领全面升级,释放板块持续增长新动能。
  公司持续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报告期内与荣昌制药、强生医疗科技、阿尔法西格玛等境内外优质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并与中再寿险、科济药业建立深度战略生态合作关系,携手构建“药品-供应链-支付”全链路创新生态,共同打造“风险保障一供应链一创新疗法”三位一体的国际化赋能平台。
  2026年1-9月,公司创新药业务持续保持良好态势,收入规模实现较大增长;进口总代业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前三季度累计引进品种19个,先后与十余家企业达成合作;器械大健康业务持续深耕医疗机构市场,依托为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专业化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稳健增长;CSO业务深化与跨国药企(MNC)合作布局,合作产品数量及业务服务规模稳步提升。
  此外,在新零售业务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医药零售板块的管理效率、运营质量,通过资源协同形成规模化合力,公司加快推进“新零售一体化战略”,实施专业药房股权转让,通过国有产权公开挂牌和市场化摘牌受让的公允交易方式,整合相关药房资源,并依托上药云健康在专业药房、患者管理、智能化建设、创新支付等领域的业务优势,加快构建专业药房一体化网络,进一步提升其市场价值与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纳入本次专业药房股权转让的34家标的公司中,有24家完成交割,1家已通过国有产权交易程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1家通过国有产权交易程序正式挂牌,其余则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尚待正式挂牌。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上表中其持股数包含了上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74,438,000股H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持有的38,839,000股H股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的4,172,6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注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份总数3,708,361,809股,其中A股股份2,789,289,105股,H股股份919,072,704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亚栋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54和2026-063。待本次专业药房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未来将无进一步出售专业药房资产的计划及具体安排。)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8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或“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1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杨秋华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复旦张江续签《销售及分销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复旦张江委托本公司为其提供医药产品销售服务。2027年至2029年,协议下的销售总金额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币种下同)8,600万元、9,000万元及9,600万元。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81。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上药集团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上药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向上海医药及/或其附属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双方同意,于2027年、2028年及2029年,框架协议项下的年度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九位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8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永发印务续签《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上海医药的任何成员可向永发印务集团的任何成员采购药品印刷品包材,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0,000元。
  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九位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8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香港交易所联讯通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办理香港交易所联讯通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同意接纳《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
  (2)董事会授权下列人士于联讯通中履行相应的职能:
  (i)委任刘咏涛先生及周凌岑女士为公司于联讯通之发行人管理员,彼负责管理联讯通事宜,其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及维护公司于联讯通的发行人档案、管理用户权限及处理联讯通项下的授权委派事宜。
  (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公司每位授权代表,即沈波先生及钟涛先生,均获委任为联讯通之授权代表。
  (iii)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任何一名本公司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在适当情况下委任适当人士担任联讯通中项下的相关职能角色。
  (3)董事会授权任何一名董事或任何一名授权代表或任何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或经董事会授权的人员,均获授权代表公司 (i) 办理联讯通账户注册事宜;(ii) 签署及提交联讯通同意书及董事会决议予香港交易所;以及 (iii) 办理所有相关事项,并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宜的一切行动。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新增〈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一一社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8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2026年10月29日,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团”)与关联方永发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印务”或“永发印务集团”)续签《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包括公司现已成立及将来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及其30%受控公司)向永发印务(包括永发印务已成立及将来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采购药品印刷品包装材料,采购金额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低于0.5%,无需进行披露;本次公告的刊发是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要求,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不时需求。同时,永发印务熟悉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发生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永发印务有限公司续签〈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安排;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连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与“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实际发生额” 的统计口径为2025年度与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包括附属公司及30%受控公司)向永发印务(包括附属公司)采购药品印刷品包装材料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发印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20年1月28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六合街六号九楼
  办公地点:香港九龙新蒲岗六合街六号九楼
  董事长:楼军
  注册资本:83,030,000港元
  主营业务:印刷、纸制品业务
  主要股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末,永发印务资产总额353,511万港元,净资产291,953万港元;2025年度,永发印务实现营业收入154,897万港元,净利润10,959万港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6年9月30日,永发印务资产总额为364,417万港元,净资产305,696万港元;2026年前三季度,永发印务实现营业收入107,301万港元,净利润5,905万港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
  永发印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永发印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07条的规定,永发印务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与永发印务签署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2026年10月29日,公司与永发印务续签《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根据采购框架协议,永发印务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可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签订具体采购合同,由前者向后者供应药品印刷品包材,但该等采购合同须遵照采购框架协议的原则及条款制定。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于2027年度向永发印务集团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0,000元。协议项下的义务的生效以上海医药及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控股”,永发印务之控股股东,上实控股与永发印务均受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满足所有就订立交易必须遵守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先决条件。
  (二)定价原则和方法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的一个年度,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向永发印务集团应支付的总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0,000元。上述年度上限乃经考虑以下因素确定:(i)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所需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估计金额; (ii) 本集团向永发印务集团采购药品印刷包装材料的历史交易金额。
  永发印务集团所收取的采购金额将参考个别采购合同的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包材的现有市价、类型和数量、规格、工序的复杂程度及交付日期),并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后厘定,以确保该等价格符合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续签采购框架协议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不时需求。永发印务熟悉本公司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
  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发生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8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2026年10月29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医药”)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张江”)续签《销售及分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复旦张江委托本公司为其提供医药产品销售服务。2027年至2029年,协议下的销售总金额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币种下同)8,600万元、9,000万元及9,6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连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之和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低于0.5%,无需进行公告;本次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 本次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商业安排;本次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 本次交易尚需复旦张江股东会审议批准,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销售及分销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安排;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与复旦张江根据过往历史交易数据,并结合未来业务增长规划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双方销售预计额,系双方日常经营所需。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赵大君
  注册资本:10,365.72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物与医药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生产中间体,医疗器械、药品(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药)、散剂、原料药、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II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生物医药的创新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
  主要股东: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末,复旦张江总资产为239,065.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1,629.39万元;2025年,复旦张江实现营业收入68,579.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43.95万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6年6月末,复旦张江总资产为241,339.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5,267.98万元;2026年上半年度,复旦张江实现营业收入37,222.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9.50万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涛先生目前在复旦张江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复旦张江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与复旦张江签署了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本公司拟受复旦张江委托为其提供医药产品销售服务,双方预期,截至2029年12月31日为止的三个财政年度,本协议下的销售总金额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86,000,000元、人民币90,000,000元及人民币96,000,000元。复旦张江对于在该协议项下产生的应收贸易款项给予本公司的信用期将不超过3个月。该协议自双方适当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并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如适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复旦张江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如适用)后,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二)定价原则
  协议项下的销售服务采取承销的方式,本公司根据协议所定的定价原则购买复旦张江的医药产品,后由本公司进行销售;复旦张江提供给本公司的医药产品的价格应当依照以下原则厘定:按市场公平原则,参照当地法定定价机构(如物价局等)核定的该具体医药产品的价格,并根据本公司提供销售及分销服务的合理利润调整。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商业安排;本次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在协议中包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
  (在协议中包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及其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6-08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10月29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上海医药”)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集团”)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上海医药及/或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双方同意,于2027年、2028年及2029年,框架协议项下的年度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该框架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之和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低于0.5%,无需进行披露。本次公告的刊发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要求,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 本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该框架协议的签署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乃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连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集团向上药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承租房屋的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集团向上药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承租房屋占同类业务比例为100%,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的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
  上述年度上限乃经考虑以下因素确定:(1)本集团与上药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之间房屋租赁的历史交易金额;(2)考虑到本集团因业务发展而需订立新租赁协议的需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92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太仓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杨秋华
  注册资本:315,87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科研,医药装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下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88,41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65,006万元;2025年度,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1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893万元。(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下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08,09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85,778万元;2026年上半年度,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5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359万元。(非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6.3.3条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07条的规定,上药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关连人士。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方:上药集团(出租方);本公司(承租方)
  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
  交易内容:上药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将向本集团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上药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将就所提供的相关租赁房屋与本集团签署具体租赁合同,其条款及条件将按照《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订立。本集团所应支付的租金包括具体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本集团应支付的租金的具体金额、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将在具体租赁合同中规定。2027年、2028年及2029年,双方于框架协议项下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1亿元。
  定价政策:具体租赁合同中订立的租金及其他交易条款须公平合理及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具体而言,租金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经参考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及相似区域的可比价格确定。特别是,租金不得高于独立第三方就类似房屋应付租金金额及独立第三方就类似租赁房屋收取的租金金额。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上药集团订立上述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能够确保本公司租赁业务的稳定开展,同时满足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不时之需求。上药集团熟悉本集团的业务需求,有助于减少行政开支。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集团向上药集团承租房屋系日常经营所需,必要、持续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A股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H股证券代码:02607 证券简称:上海醫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