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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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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苟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苟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天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苟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9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告内容已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9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宏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9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方大炭素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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