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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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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更名为“上海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孙公司重庆颂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颂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重庆颂明注销相关事宜。
  重庆颂明已于2026年8月17日注销完毕,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相关生产资料均已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承继开展,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佳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佳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佳佳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线上通讯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周明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通过。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相关事项和议案需要股东会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于2026年11月16日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变更为“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西路888号”,变更后的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及其存储期间产生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
  ● 项目名称: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
  ● 投资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额为29,486.35万元,其中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2,375.61万元及其存储期间产生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入补足。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2,012,5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821,978.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
  注:本公告所述的超募账户均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7904969410008),该募集资金专户单独存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及其存储期间产生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新建项目基本情况:
  ■
  三、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9,486.35万元,其中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2,375.61万元及其存储期间产生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入补足。
  四、项目投资计划
  新建项目投资建设期计划为36个月,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投资如下:
  ■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项目内部收益率10.04%(税后),投资回收期9.15年(含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六、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伴随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持续扩充整体产能规模,产品精密化、批量化生产需求持续攀升,对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加工精度、生产稳定性及作业效率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通过本次项目,公司将引进注塑、组装工序的专业自动化生产设备,有效提升生产环节的标准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把控产品加工精度,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稳定性,强化公司产品核心品质优势,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高质量、高一致性的配套要求,巩固公司在下游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同时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有效提升整体生产效率,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设备利用率,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推动生产组织方式向精益化、智能化方向转变,实现降本增效与品质提升的协同统一,系统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奠定坚实的基础。
  2、统筹优化厂区配套及功能布局,夯实人才保障基础,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储备与团队建设工作。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在岗人员数量稳步增长,现有厂区功能分区布局零散和生活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逐步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地整体运营效率,制约了公司精细化管理体系的落地实施,限制了公司的人才吸引能力和留存能力。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一方面公司将建设厂区生活配套设施,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与整体空间利用率,补齐空间短板,优化员工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公司员工的归属感与企业认同感,有效降低人才流失风险,稳固企业核心人才储备根基;另一方面,公司将集中布局配套功能区块,有效梳理厂区功能分区,实现生产作业、办公管理、生活居住、文体休闲功能的合理划分与有机融合,改善当前厂区功能布局碎片化的现状,有利于公司对员工生活、厂区秩序、后勤服务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优化企业整体运营体系,适配公司长期规模化、高质量经营发展需求。
  (二)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鼓励为本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2025年9月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2026年5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解读等文件,明确鼓励企业完善厂区生活服务配套,为本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积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本次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公司深耕汽车电子制造行业多年,在浙江省乐清市、重庆市两江新区两地均设有生产基地,在多年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从产品结构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到产品出厂检验等过程均设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生产流程进行严格管控和精细化规范操控,拥有成熟的生产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因此,公司丰富的生产经验积累以及完善的管控体系为本次项目的高效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公司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参与项目的核心人员,均长期深耕企业基建与后勤管理领域,熟悉工业厂区配套建筑建设规范、施工标准及安全管理要求,能够精准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成本及施工安全,有效规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实施风险。同时,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协同管理机制,工程、行政、财务等部门可高效联动、协同配合,实现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七、项目实施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宿舍楼、仓库、地下停车场及配套用房等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施工阶段易受天气灾害、建材供应短缺、机械设备故障、劳务人员短缺、现场管理效率等因素影响。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建筑材料、专业设备供货延迟、质量抽检不合格退换货等情况,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无法按既定计划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影响项目整体投用运营安排。
  为防范该类风险,公司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控,项目前期提前完成图纸审核、手续办理及施工方案优化,精准排定施工计划;在施工中提前储备建材、检修设备,合理调配劳务人员;强化现场统筹管理,做好各工序衔接,严控施工质量与安全;建立进度动态巡查机制,及时发现滞后问题并调整施工计划,保障项目按期推进。
  八、项目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及其存储期间产生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在乐清市虹桥镇邬家桥村、黎明村投资建设新项目,核心为满足未来发展规划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新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战略据点,既利于改善整体运营环境,适配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运营管理需求,也能提升综合管理能力与品牌形象,吸引高端人才加入,为业务运营提供坚实保障,进而增强市场竞争力。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2,375.61万元及其存储期间产生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套汽车车身智能化电子电器控制总成系列产品和10万台智能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总成项目(二期),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投入补足。本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4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M-1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
  电话:0577-57570188
  电子邮箱:daming@daming.com
  传真:0577-62316788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7,400,200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59,400,000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8,000,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7,400,2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00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1,000股,并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8,963,40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37,597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67,400,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16.85%。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000,2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4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首发限售股股份数量为59,400,0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2名。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11月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东重庆淳知源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张晓明承诺:
  1、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股东张晓明、重庆淳知源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
  2、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2年后,本人/本企业将在综合考虑社会与市场环境、发行人与本人/本企业实际情况等因素后决定是否减持股份及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机。
  3、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更名为“上海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与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有关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股东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7,400,200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000,2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9,4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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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若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值与单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更名为“上海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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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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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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