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上述变动比例中,资产负债表项目系以本期期末数与上年期末数对比计算;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系以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计算。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鞠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舵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鞠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鞠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世舵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6-034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6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张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解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6-037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暨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解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王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王敏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敏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王敏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解洪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解洪涛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且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据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解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解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1、解洪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2、本次提名解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解洪涛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3、解洪涛先生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解洪涛,男,49岁,博士学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6-035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利华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晓芸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闵超先生,2003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廖利华、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晓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5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 2026年度,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规模,并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技能、审计人员配备情况、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公司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2万元,较上一期同比减少42.94%。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同比减少44.53%;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同比减少37.50%;聘期一年。本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下降,主要系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审计服务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审计服务成本及公司审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后,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认为: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6-038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已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11月13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三)联系电话:027-87115482传真:027-87115701 (四)邮箱:public_whmc@sina.com (五)联系人:方玮琦 (六)邮编:430071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6-036号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情况 经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推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张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董事的任职条件。据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张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一)张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提名张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张舟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三)张舟先生成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张舟先生:男,40岁,硕士学历。曾任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