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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庄灵君先生、行长冯培炯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海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漂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公司于2026年7月和9月进行了永续债利息的发放。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时,公司考虑了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 注:1、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数据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照人民银行的统计口径,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各项存款28,505.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04.59亿元,增长18.28%;各项贷款20,053.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31.07亿元,增长12.52%。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补充财务指标 ■ (五)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六)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八)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末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26年三季度,面对行业竞争加剧的外部环境,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入落实国家各项政策部署,坚定践行“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持续推进“专业化、数字化、综合化、国际化”经营,深耕优质经营区域,从客户需求出发,持续夯实客群基础、提升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业务经营稳中有进。 (一)盈利结构持续优化,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深化商业模式创新,强化科技系统支撑,积极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盈利水平保持稳健增长。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49亿元,同比增长12.05%;实现营业收入612.12亿元,同比增长11.34%,其中利息净收入450.39亿元,同比增长14.03%,净息差1.71%,较2026年上半年提升0.01个百分点,呈现企稳向好态势;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0.83亿元,同比增长25.47%;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99%,同比提升0.18个百分点,经营基本面持续巩固。 (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成效凸显。公司认真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监管要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6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40,973.54亿元,较年初增长12.92%;贷款及垫款19,706.90亿元,较年初增长13.69%,其中制造业贷款占比12.26%,较年初提升0.56个百分点;客户存款22,714.37亿元,较年初增长12.18%。 (三)风控根基持续筑牢,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公司始终坚持“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贯穿经营发展全过程,持续完善全流程、全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风险防控数字化、系统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增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为业务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26年9月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76%,与年初持平;拨贷比2.85%,较年初提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73.63%,较年初提升0.47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较好水平。 四、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法定代表人:庄灵君 行长:冯培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漂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法定代表人:庄灵君 行长:冯培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漂 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法定代表人:庄灵君 行长:冯培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漂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法定代表人:庄灵君 行长:冯培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漂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41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年9月7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03,590,792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1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11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五、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1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11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咨询联系人:童卓超 咨询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电话:0574-8705002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9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10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公司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向截至2026年1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01(优先股代码:14000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宁行优01票面股息率3.25%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2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762.5万元(含税)。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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