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7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2.0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方案相关内容,针对未来发展趋势和 2027 年经营目标的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商用冷链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坚持以专业化、差异化和定制化为核心发展战略。公司以商用冷冻展示柜、商用冷藏展示柜、商超展示柜及商用智能售货柜为核心产品,主要采用面向企业客户的销售模式,为客户在销售终端进行低温储存、商品展示和企业形象展示等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及专业化服务。 目前国内市场,冷冻领域:公司市场地位稳定,与国内外快消品品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冷藏领域:公司先后与众多品牌商客户达成合作,鉴于当前市场竞争态势,公司进行了一定的战略转型,推动客户将产品转为智能售货柜;商超展示柜领域:公司凭借一站式解决方案,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逐步提高;商用智能售货柜领域:公司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与头部客户合作进展顺利。 国外市场,对公司业务贡献最大的区域是东南亚地区,其次是北美市场,欧洲和南美市场有一定业务量,非洲和大洋洲业务量较小。公司正通过本地化服务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并大力推进智能售货柜在国外市场的落地。 近三年一期的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亿元 ■ (一)营业收入:公司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有一定波动。 2023年,国内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受益于以东南亚地区为代表的出口业务有较好增长,总收入同比增长10.34%。 2024年,受国内冰淇淋行业需求下降和印尼进口配额政策等影响,总收入下降3.74亿元,同比下降11.67%;其中国内冷冻业务收入下降4.93亿元,是总收入下降的最主要原因。 2025年,国内冷冻业务收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国内冷藏、商超、智能业务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受美国关税政策影响,美国地区业务收入下降1.16亿元,美国以外其他出口业务增长,总收入同比增长18.38%。 2026年前三季度,在国内冷冻业务收入下降约10%以及国内冷藏战略转型、业务收入下降超40%的情况下,国内商超业务收入增长近40%、智能业务收入增长超20%,出口业务整体增长超40%,总收入同比增长8.19%。 (二)净利润:2023-2025年公司净利润波动与收入波动趋势大致相同,并受到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公司不同业务版块毛利率有所差别,出口业务毛利率高于国内业务;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受到人民币升值带来汇兑损失以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的影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9500万元,汇兑损失同比增加约6500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约1800万元。 (三)总资产、净资产: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总体呈增长态势。 (四)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连续保持在30%以下,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偿债风险低,运行稳健。 (五)分业务板块分析:近年来,国内冷冻、冷藏等传统领域市场需求趋于稳定,公司维持市场份额或战略转型;国内商超展示柜和智能售货柜领域,公司凭借产品优势实现业务较好增长,2026年前三季度商超展示柜业务收入增长近40%、智能售货柜业务收入增长超过20%;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并建成了印尼生产基地,海外业务整体上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2026年前三季度出口收入增长超40%。产品智能化和业务全球化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 二、管理层对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现状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类指标分析 1、经营类指标选取 ■ 近年来,下游食品饮料快消品行业需求平稳,部分客户自身产品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回款压力增大,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大幅波动且数值较大;为应对客户集中发货需求,公司采取预测性备货和提前备料,引起库存增加。2024一2026 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均出现“先改善、后回升”的走势,说明回款和库存管理尚需优化,并存在改善空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上述指标对公司经营质量有较大影响,需要重点提升改善。 2、经营类指标改善措施 (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健全信用管理体系,提升客户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研判环节,优化精准营销策略,控制回款周期、减少应收账款余额;加大催款力度,降低逾期欠款余额。 (2)存货周转天数 优化销售、采购、生产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细化采购、排产、发货安排。细化订单要求,减少预测性备货,制定销售政策,加快清理现有库存;优先采用本地供应商,减少为了应对长交期而提前备料。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努力改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但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在当前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存在客户流失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报类指标分析 1、指标现状及改善目标 ■ 2、指标选取背景 (1)现金分红:证监会近年来持续强化分红导向、引导中长期价值投资,现金分红已成为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稳定估值的核心指标。公司自 2023 年起连续三年保持分红比例不低于 50%,且 2025 年已落地前三季度及年度两次分红,中期分红具备实践基础,分红比例和频次仍有提升空间。公司经营质量良好,现金流较稳定,且现金充足,具备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基础。 (2)投资者交流:当前投资者关系管理从“被动回应”转向“主动经营”,沟通的频次、覆盖面与响应效率直接影响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公司已形成业绩说明会+线上交流+现场调研+e互动的常态化渠道,e互动回复率 100%,覆盖面和深度仍可强化。 (3)社会责任报告:ESG 信息披露指引持续升级,机构投资者对环境、社会、治理数据的关注度显著上升。公司已发布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但披露维度仍偏概括,信息实用性有待增强。 3、指标改善措施 (1)现金分红:继续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从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提高到不低于55%,将分红频次提升为一年两次。 (2)投资者交流:增加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的频次和数量目标,量化到人次和场次。 (3)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完善公司在研发与创新方面的内容,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立足现有社会责任披露工作基础,未来参照交易所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指引,分维度完善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台账与量化信息,健全可持续信息归集、核算与披露的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社会责任报告向符合交易所指引的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升级。 (三)规范类指标分析 1、指标现状及改善目标 ■ 2、指标选取背景 (1)公司治理:公司已经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需要与时俱进地完善优化。 (2)信息披露:公司能够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各类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内部流程仍有优化改善的空间。 (3)董事高管履职与持股管理机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较大,需要及时了解监管规则的变化。 3、指标改善措施 (1)公司治理:及时根据规则更新治理制度和结构,主动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信息披露:通过内部流程优化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3)董事高管履职与持股管理机制:强化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内部组织针对性的培训。 三、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目标汇总 经营类指标及行动计划 ■ 回报类、规范类等非财务类指标及行动计划 ■ 四、投资者交流渠道 投资者热线电话:0532-58762750 邮箱:dm@chinahiro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 联系人:王东海 公司将继续通过线上交流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e互动、现场调研以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提质增效重回报”2.0行动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6-030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子公司青岛海容惠康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惠康”)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 关联交易的认定:海容惠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海容惠康35%股权。海容惠康的其他股东中,青岛东昱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容惠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海容惠康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赵琦先生已回避表决。 2026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邵伟先生、赵定勇先生、马洪奎先生、王彦荣先生、王存江先生、赵琦先生已回避表决)。 海容惠康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海容惠康业务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研发投入较大,为满足海容惠康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严格监控资助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至本次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海容惠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且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暨关联交易的认定 海容惠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海容惠康35%股权。海容惠康的其他股东中,青岛东昱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容惠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关联方。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四)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青岛东昱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北京冰源科技有限公司 ■ 3、青岛海容惠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容惠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金额较小,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海容惠康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借款。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期限向海容惠康收取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借款的方式:自有资金 (二)期限:3年 (三)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四)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公司)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借款。 (3)保守乙方商业秘密。 2、乙方(海容惠康)权利义务 (1)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通报借款使用情况及财务状况。 (3)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容惠康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海容惠康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海容惠康或者其他第三方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海容惠康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海容惠康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40.88万元(其中公司向海容惠康提供财务资助1,500万元,因财务资助产生的利息10.69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金额为430.1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0.45%。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6-02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1月12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14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建议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邵伟先生、赵定勇先生、马洪奎先生、王彦荣先生、王存江先生、赵琦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规划的考虑,董事会提出《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2.0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2027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2.0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7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2.0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6-02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7人。 ●本次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5,27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405.421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8、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9、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2元/股,并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0、2026年7月28日,公司注销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66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0月9日。 2、授予数量:405.4216万股。 3、授予人数:149人,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授予价格:7.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 1、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2元/股,并于2026年7月28日回购注销完成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66股。 3、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实施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2元/股。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1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1月12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解除限售条件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1月12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9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回购注销完毕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其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后续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47人。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7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5,272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2%。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建议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