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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9月,本公司主要发生了11起同行业投资并购业务,其中,新签并购项目于本期完成交割8起,待交割3起;涉及门店数为592家(其中截止报告期末已签约未交割门店98家)。 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1月20日,子公司上海大参林好邻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易蓉、刘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72万元收购上海康每乐药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涉及门店6家。该项目于2026年3月完成交割。 (2)2026年3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新疆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张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171万元收购哈密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80%的股权,涉及门店52家。该项目于2026年5月完成交割。 (3)2026年4月21日,子公司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苏州哲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2,052万元收购江苏百佳惠瑞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46%的股权,涉及门店307家。该项目于2026年7月完成交割。 (4)2026年4月21日,子公司广州天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思派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673万元收购思派致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涉及门店4家及1家批发公司。该项目于2026年5月完成交割。 (5)2026年4月21日,子公司大参林(抚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抚顺敖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1元收购其48家门店资产。该项目于2026年5月完成交割。 (6)2026年4月23日,公司与郑浩涛、郑浩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529.032万元收购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81%的股权,涉及门店34家。该项目于2026年4月完成交割。 (7)2026年7月1日,孙公司杭州大参林健康药店有限公司与浙江信安慈恩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445万元收购其17家门店资产。该项目于2026年8月完成交割。 (8)2026年7月17日,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与李百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600万元收购安康市家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60%的股权,涉及门店26家。同时受让方单方增资654万元,该项目于2026年8月完成交割。 (9)2026年8月22日,子公司河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与三门峡天康医药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341万元收购其10家门店资产。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10)2026年9月7日,孙公司南昌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与江西康每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1,148万元收购其68家门店资产。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11)2026年9月7日,子公司武汉大参林聚荣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武汉康每乐药房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以842万元收购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涉及门店20家。该项目正在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5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直接或间接参股的方式入股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在员工持股平台中,柯国强、谭群飞、柯拓基为公司董事,陈洪、陈长成、彭广智、江欣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柯云峰、柯拓基、柯国强、谭群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递交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公司于2024年度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股份用途,由“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经营范围:“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在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对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10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2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参力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珂芙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参发投资有限公司、隆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智尚物业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广州参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柯云峰、柯拓基、柯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稳定性,减少租赁物业变动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变更相关租赁物业承诺的函,承诺期限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柯云峰、柯拓基、柯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名,聘任夏雄历先生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部分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5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集芸智”)拟通过直接或间接参股的方式入股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 ● 本次交易对象为广州集芸智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方案概述 1、本次交易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相应份额直接或间接持有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参与对象及出资份额具体如下: ■ 2、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根据经营状况亟需提升区域的标准,确定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参股,该等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子公司本期财务数据取自评估基准日数据。 3、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持有锦州市集芸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西安集芸智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的省级合伙平台份额,间接参股对应的子公司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及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同时,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拟直接持股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子公司。 参股价格参照评估估值确定,价格公允,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 注2:广州集芸智对应投资金额不超过本次披露金额。 4、员工持股平台剩余资金用于后续对其他子公司的持股,后续参股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5、公司放弃对该等子公司股权变动的优先受让权或优先认购权。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员工的选择、持股平台的运作机制、协议的签署、工商变更的办理等相关事项。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的参与员工中,柯国强、谭群飞、柯拓基为公司董事,陈洪、陈长成、江欣、彭广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均系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的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份额比例51.14%,其他人员均为公司核心业务骨干。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交易生效所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 三、员工持股平台拟参股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员工持股平台按照经营状况亟需提升区域的标准,选择符合标准的子公司投资参股,实现合作共赢,与公司首期员工合伙平台参股子公司一致,拟参股子公司名单及选择标准如下: ■ (一)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集芸智持有锦州市集芸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锦州集芸智”)的26.29 %份额,后续锦州集芸智将参股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大参林”),实现广州集芸智间接持有辽宁大参林4.9725%的股权。 1、锦州市集芸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锦州集芸智基本信息如下: ■ 锦州集芸智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锦州集芸智仅用于投资辽宁大参林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辽宁大参林的财务数据参见本小节之“2/(3)”的相关财务数据。 (3)锦州集芸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辽宁大参林基本信息如下: ■ 辽宁大参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州集芸智持有辽宁大参林18.915%股权,辽宁大参林控股股东仍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该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8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辽宁大参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集芸智拟持有西安集芸智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集芸智”) 25.15 %份额,后续西安集芸智将入股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大参林”),实现广州集芸智间接持有陕西大参林4.9725%的股权。 1、西安集芸智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拟新设的西安集芸智基本信息如下: ■ 注: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西安集芸智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西安集芸智仅用于投资陕西大参林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陕西大参林的财务数据参见本小节之“2/(3)”的相关财务数据。 (3)西安集芸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陕西大参林基本信息如下: ■ 陕西大参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西安集芸智持有陕西大参林19.773%股权,陕西大参林控股股东仍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为陕西大参林合并报表数据,包括其下属子公司陕西大参林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汉中大参林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该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8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陕西大参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重庆大参林基本信息如下: ■ 重庆大参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集芸智持有重庆大参林1.2143%股权,重庆大参林控股股东仍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为重庆大参林合并报表数据,包括其下属子公司重庆时珍阁润祥药房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家燕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家燕润祥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重庆大参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南京大参林基本信息如下: ■ 南京大参林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州集芸智持有南京大参林2.4593%股权,南京大参林控股股东仍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该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南京大参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拟入股的子公司主体评估、定价情况 评估机构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经营情况、资产规模以及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等相关因素,评估机构对子公司的评估取值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取值方法合理。评估机构对各评估对象选择的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及评估估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各方协商一致,参考该等子公司评估价值,各拟入股的子公司投资估值(投前)与评估估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子公司的评估均由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投资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将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其企业认同感,建立起双方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做强做优。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仍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内企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该等子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上述关联人除在公司领取薪酬外,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集芸智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省级合伙平台间接参股安徽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该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广州集芸智对省级合伙平台投资金额合计872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拟入股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拟入股子公司定价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于2024年度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股份用途,由“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6,722,2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9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80,270,001股减少至1,173,547,74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 ● 本事项尚需递交至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账户中合计6,722,25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公司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以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资金实施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51元/股。 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6,72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903%,购买的最高价格为22.81元/股、最低价格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17,488.08元。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金额下限,公司管理层于2024年9月18日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于2024年9月18日提前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公司于2024年度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股份用途,由“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6,722,2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9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80,270,001股减少至1,173,547,74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 三、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回购A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59.87%被动增加至60.2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公司章程》变更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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