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6年10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姜客宇、胡彬、李治国、韦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地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地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言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言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及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及所涉及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与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的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予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权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权日/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关联董事言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暂未召集召开股东会,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备查文件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