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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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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9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9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参加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预留份额的员工总数为36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93.5万份,每份份额为1股,实际缴纳认购资金共计443.19万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出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实际认购股数符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涉及杠杆资金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3.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0月27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过户价格为4.74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各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预留授予标的股票分两期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4 股票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7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15日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10月30日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1万股 ● 授予价格:4.74元/股(调整后)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2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 (五)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2,775,6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2,68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六)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七)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9月15日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10月30日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人数:12人 (五)授予价格:4.74元/股(调整后) (六)预留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1,380.060万股的0.09%。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述“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94万股)与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1万股)之和。 ④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明确。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部分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一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2、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资产剥离或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等特殊事项,则从特殊事项实施完毕年度起对业绩考核目标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具体如下表所示: ■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1、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2025 年9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拟获授本激励计划的5.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处理。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8人调整为224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保持不变,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906.00万股,预留94.00万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额调整为994.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调整为921.4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 2、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2026 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7.68元/份调整为7.62元/份。 3、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2026 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80元/股调整为4.74元/股。 4、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人数由13名调整为12名,预留授予数量由94万股调整为81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财务负责人黄群伟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任期起始日(2026年7月31日)至预留授予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0月23日出具了“德皓验字【2026】0000007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6年10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26年10月1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黄群伟等1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839,400.00元,已缴存在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7549*******账号中,其中新增注册资本810,000.00元,人民币3,029,4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9月1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注: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八、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820,868,6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2538元/股。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本期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公司以授予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以授予日收盘价进行预测算: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权益成本摊销情况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相关权益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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