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2026-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建军先生,财务总监任全胜女士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刘智祥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4.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5.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7,773,201,687.79元,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人民币139,990,504,497.47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以公司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母公司数据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母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 ■ ■ ■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董事长:刘健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111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6年10月14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由刘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朱志龙董事(视频电话)、徐一心董事、严金国董事(视频电话)、杨小雯独立董事、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通过《关于申请注册香港交易所联讯通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鉴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推出网上通讯平台“香港交易所联讯通”(以下简称“联讯通”),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联讯通,接受并遵守不时修订或规定的《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及香港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各项规范文件。 2. 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公司秘书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申请注册联讯通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香港交易所提交联讯通的注册申请;签署接受《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的函件;办理与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注册、使用及后续维护相关的所有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董事会决议、公司资料、人员信息及作出相关声明等;确定可以参与操作联讯通系统账户的人员;在必要时进一步转授权其他人员以协助办理上述事宜等。 3. 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公司秘书担任公司在联讯通的管理员,负责办理作为联讯通管理员权限范围内的相关事项。 4. 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公司秘书代表公司签署、发出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所有文件,或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完成香港交易所联讯通的登记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