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321.66%,主要系本期理财较期初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97.84%,主要系本期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5.84%,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6.67%,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46.84%,主要系本期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44.21%,主要系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7)报告期末,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31.97%,主要系本期海外子公司新增租赁所致; (8)报告期末,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2342.70%,主要系计提磷石膏处置费用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8.39%,主要系计提磷石膏处置费用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39%,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利息较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76.86%,主要系联营企业本期利润较上期减少所致; (4)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9.79%,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的坏账增加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2.52%,系本期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所致; (6)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97.28%,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上期增加所致; (7)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1.55%,主要原因为本期诉讼损失较上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9,562,756.75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146,858.42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3,495,163.78元,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万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爱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万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爱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6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长李玉晓、董事李善伟、万鹏、李曰鹏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李新柱、独立董事王军、王学斌、王伟、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