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钱亲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钱亲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钱亲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娜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71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工转债”自2022年10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精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6元/股。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自2025年5月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7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2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7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6月1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5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9日至2027年1月28日),如再次触发“精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7年1月29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精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