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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70元/股调整为23.30元/股,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71元/股调整为25.31元/股。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本次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70元/股调整为23.30元/股,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71元/股调整为25.3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3,874,4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0,000股后的股本数193,354,41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23.70-0.40=23.30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25.71-0.40=25.3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359.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29.8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029.6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359.44万元,合计导致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1,359.4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该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推进,公司在业务经营及资金往来过程中涉及外币收付,并持有一定规模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受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较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因此,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成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基于风险中性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7,50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存有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53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347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1%。 ●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5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40,347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9.884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3085%。 4、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69元/股。 5、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8人。 6、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59.8842万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40,347股。同意公司按照《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347股。 (三)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二)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 (三)解除限售数量:240,347股 (四)解除限售人数:53人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述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可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数量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88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A”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347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5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2,527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的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832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94,104,030股的0.1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30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31元/股。 4、激励人数:共36人,全部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一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个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事业合伙人: ■ 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的企业合伙人: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以后年度,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527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9月1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各项归属条件: ■ ■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3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527股。 注:上述可归属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可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数量为准。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1.39%,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25,72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1,071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N”,其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31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约88,93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0日 (二)归属数量:112,527股 (三)归属人数:31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3.30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5.3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31名,本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1,07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N”,其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31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31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以归属112,52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具体内容符合《激励计划》、《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9月30日,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567.55万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32.43%。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NRA7505202002196(美元账户)账户余额6,408.31美元,按2026年9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4.32万元。 注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NRA86030000126023(美元账户)账户余额33,263.24美元,美金存利盈理财100万美元,按2026年9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合计695.91万元。 注3: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495(美元账户)账户余额94,238.29美元,按2026年9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63.47万元。 注4: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473(马币账户)账户余额595,830.38马币,按2026年9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98.21万元。 注5: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519(美元账户)账户余额4,972.00美元,按2026年9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3.35万元。 注6: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 100000404410484(马币账户)账户余额327,224.33马币,按2026年9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53.94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6年9月30日,“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32.43%,项目中建筑工程费(办公场地租赁及装修)已投入建设完成、主要研发测试设备购置和软件购置已基本投入完成,已投入部分研究试验费,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测试、实验验证、产品开发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支出,以持续完善研发中心软硬件平台建设,满足项目研发及测试需要。 2026年3月,公司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费”中的房产购置支出调减,相应增加至“试验研究费”科目,用于强化研发设备更新、试验场景搭建及核心技术攻关投入,公司在原超宽带频谱分析仪射频前端、超宽带耦合器和宽带频率合成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将重点规划开展三项研发项目,涵盖频谱分析仪、高端频谱分析仪及微波矢量信号源等项目。由于上述研发项目投入时间较短,截至目前,上述重点研发项目尚在研究开发中,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后。经过综合分析与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7年11月。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除前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7年11月。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延期后的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并合理统筹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前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强化高端产品技术迭代,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建设。微波射频类仪器是电子测量领域的核心产品线,也是公司业务拓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依托本项目推进频谱分析仪、高端频谱分析仪、微波矢量信号源等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够进一步攻坚底层核心技术,丰富高端产品供给,提升公司在微波射频测量领域的综合产品实力,夯实自身业务竞争基础。 2、完善全国研发布局,发挥区位人才资源优势。西安高校资源富集,拥有充足的微波射频领域专业人才储备。实施西安研发中心项目,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壮大射频方向研发队伍,同时强化面向西部区域客户的技术响应与服务能力。 3、优化募集资金投向,支撑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减房产购置相关支出,加大试验研究领域投入,降低重资产沉淀,将募集资金资源向核心研发攻关倾斜,推动公司向高端测试解决方案服务商升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保障到位。截至 2026年9月末,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3,567.55 万元,投资进度 32.43%;项目办公场地租赁装修、主要软硬件设备购置工作已基本实施完毕,剩余募集资金能够充分保障后续研发试验等建设投入。 2、具备技术基础,研发方向明确。公司已完成超宽带频谱分析仪射频前端、超宽带耦合器和宽带频率合成器技术前期预研工作,项目研发目标明确,不属于从零起步的全新技术探索,已搭建的软硬件平台可为后续技术试验与验证提供有力支撑。 3、拥有落地条件与内部管理能力。西安地区具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才供给基础,公司积累了成熟的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及技术成果产业化实施经验。针对项目延期情形,公司已落实资源统筹配置、项目动态跟踪等保障举措,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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