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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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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杨玉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运玉贞 会计机构负责人:米国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玉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运玉贞 会计机构负责人:米国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86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瀚海发电公司”)增资人民币9.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瀚海发电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洮安东路69-6号
  法定代表人:王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02MA17UU5967
  注册资本:7787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签署增资协议。
  四、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效夯实瀚海发电公司资本实力,足额落实白城二期 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资本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契合公司发展规划布局。
  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增资完成后,瀚海发电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3.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85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玉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基本情况
  吴玉忠先生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及所必需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吴玉忠先生已于2026年9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对吴玉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事项进行审查后认为,吴玉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经验和能力,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150932;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dtln@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特此公告。
  附件:吴玉忠先生简历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吴玉忠先生简历
  吴玉忠,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曾任国核吉林核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吴玉忠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具有财务、会计、审计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84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万元。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超过3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文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英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拥有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麻振兴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提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83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450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补流实施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4号)核准,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85,701,78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02.43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24020001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存放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和各募投项目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47,1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52,303,831.2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24020009号);保荐人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47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30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33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5 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国信证券对此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443.35万元。公司拟将节余资金不超过10,408.87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其他募集专户节余资金34.48万元 (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补流实施当日定增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2)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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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节余资金10,408.87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补流实施当日定增专户资金余额为准),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81,348万元的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不超过10,450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补流实施当日定增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公司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应将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且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公司、保荐人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募集资金发挥其效益最大化,使用不超过10,450万元(实际节余金额以永久性补流实施当日定增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少财务费用。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450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补流实施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82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6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金华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张学栋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450万元(实际节余资金以永久补流实施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6-083)。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1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6-084)。
  (三)关于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玉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6-085)。
  (四)关于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9.5亿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6-086)。
  (五)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六)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087)。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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