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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投资事项 ①公司与艾可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萨”)及其全体股东签订《投资合同书》,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8,000万元增资艾可萨,对应艾可萨增资后11.7647%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艾可萨 11.7647%股权,不会对艾可萨形成控制,亦不会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仅当艾可萨进行分红时,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029)。 ②公司与敖汉旗龙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武矿业”)及其股东签订《投资合同书》《股权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8,300万元对龙武矿业进行增资(占股 22.6867%),以自有资金3,200万元收购龙武矿业股东敖汉旗龙城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资本金额(占股11.3133%),同时龙武矿业的股东刘尧将龙武矿业占比17%股权的股东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增资、股权受让、股东表决权委托后,公司直接持有龙武矿业34%的股权、合计持有51%的股东表决权,公司能够向龙武矿业委派半数以上的董事会席位并获得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权利,龙武矿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041)。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投资合同书》和《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增资款与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龙武矿业已召开股东会与董事会,完成董事会改选,在五个董事会席位中有三席由公司提名,选举朱乐星为董事长,聘任公司提名的人选为总经理与财务总监。 2、诉讼事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公司历史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起诉公司索赔经济损失21,320,799.05元。2026年7月9日,法院就该案出具(2026)鄂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须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合计13,038,485.92元,并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开庭,等待二审判决中。二审结果及具体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纪晓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小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小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纪晓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小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小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6-L04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资料已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对本次会议召开程序予以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涂圆圆女士列席会议。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L050)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6-L05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藏家桥胡同19号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7人,代表股份65,503,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8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63,37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23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2,12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78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3名,代表股份2,12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2,12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788%。 9、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李雅欣律师、卢宇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李雅欣律师、卢宇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6-L05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聘任副总经理暨补选公司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L047)。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朱乐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马龙云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补选马龙云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6-L05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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