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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静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朱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静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静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静瑛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朱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静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滕静瑛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3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兴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材料公司继续存续,澳兴公司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义务由新材料公司承继。 ●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根据青岛市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为优化产业布局,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数量,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材料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澳兴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材料公司继续存续,澳兴公司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义务由新材料公司承继。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新材料公司吸收合并澳兴公司,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青岛澳柯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3351202X4 3、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315号 4、法定代表人:李焕君 5、注册资本:1,48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二)被吸收合并方 1、公司名称:青岛澳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685626479 3、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4号厂房) 4、法定代表人:李焕君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喷涂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本次合并以202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新材料公司吸收合并澳兴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材料公司存续经营,澳兴公司将依法注销独立法人资格。澳兴公司的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其他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新材料公司承继。 (二)新材料公司、澳兴公司吸收合并登记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资源,实现集约化运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直接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青岛世贸云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持股60%,资产管理公司持股40%),根据有关评估结果,以合计669.53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关联方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及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发展公司”),其中澳柯玛控股集团受让股权比例为90%,制冷发展公司受让股权比例为1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为青岛世贸云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云商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世贸云商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 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4,887.58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剥离非主业资产,并聚焦资源发展主业,公司及公司直接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100%股权(公司持股60%,资产管理公司持股40%),分别出售给关联方澳柯玛控股集团及其所属制冷发展公司,其中:公司将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60%股权全部出售与澳柯玛控股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40%股权分别出售与澳柯玛控股集团30%、制冷发展公司10%,本次交易完成后,澳柯玛控股集团将持有世贸云商公司90%股权,制冷发展公司持有世贸云商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为669.533万元,系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2026年10月28日,本次交易各方已就本次交易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江先生、王英峰先生、徐玉翠女士、李建成先生、高燕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澳柯玛控股集团基本情况 ■ 澳柯玛控股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制冷发展公司基本情况 ■ 制冷发展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澳柯玛控股集团及制冷发展公司资质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具备履约能力,其中:澳柯玛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制冷发展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为公司及公司直接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100%股权。世贸云商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60%,资产管理公司持股40%。原经营业务主要为贸易业务,目前已处于半停业状态。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定。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以世贸云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669.533万元作为交易定价基础,本次交易定价与标的评估值不存在差异。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二)标的资产具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以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世贸云商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9.533万元。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与澳柯玛控股集团所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一: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 系甲方一所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60%股权及甲方二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30%股权。 3、转让价格 甲方一以人民币4,017,198.00元价格将持有的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二以人民币2,008,599.00元价格将持有的标的公司30%股权转让给乙方。 4、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以现汇付款方式支付价款,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5、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标的企业自行承担,不影响本次交易标的价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二)与制冷发展公司所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 系甲方持有的世贸云商公司10%股权。 3、转让价格 甲方以人民币669,533.00元价格将持有的标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乙方。 该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与前述协议内容相同。 (三)本次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经确认,该等关联方具备良好的付款能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剥离非核心资产并回笼资金,助推公司主业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减少亏损源,符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四)公司不存在为世贸云商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世贸云商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4,887.58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3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更好地匹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审计工作需求,提高审计服务效率,并综合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经营管理发展等,在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现拟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度中兴华所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中兴华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如下: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世欣,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负责青岛海利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上市公司的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辛长乐,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负责及参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任职质量复核岗位,近3年平均每年复核约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通过招标选聘确定,较2025年度有所下降。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3.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4.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9.20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减少1.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2025年度,立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更好地匹配公司目前审计工作需求,提高审计服务效率,并综合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经营管理发展等,在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拟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以及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资格,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且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青岛海源创新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海源公司”) ● 投资金额: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所属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产投公司”)共同投资,在青岛市设立合资公司海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4,887.58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尚存在相关产业成果转化、未来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人才不足以及后续运营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国家、青岛市委市政府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全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所属全资子公司澳柯玛产投公司共同投资,在青岛市设立合资公司海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澳柯玛产投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江先生、王英峰先生、徐玉翠女士、李建成先生、高燕女士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澳柯玛产投公司100%股权,且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分别兼任其董事长、董事职务,因此,澳柯玛产投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澳柯玛产投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拟设立的海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仪器仪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最终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海源公司成立后,将集中攻关极低温制冷、高精度温控等关键核心技术、核心装备的研发、中试与产业化。 (二)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海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人组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公司拟委派1名董事,参与该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运营监督。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新设合资公司,股东双方均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不涉及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青岛澳柯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青岛设立海源公司。 (三)海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根据其经营需要,甲乙双方应于2030年10月31日前分期按出资比例同时将注册资金足额缴纳至其指定账户,其中,首期出资人民币6,750万元应于海源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缴纳完毕。 (四)股东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甲方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股权比例:60.00%,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股权比例:40.00%,出资方式:货币。 (五)任何一方股东未按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逾期出资额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足额缴纳的,其他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六)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海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乙方履行其内部审议批准程序后方生效。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积极参与布局极低温装备等未来产业,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导向与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加速相关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向产业化转化,并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合理分散、规避相关产业未来发展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投资风险。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自身需求与标的公司及共同投资方开展日常业务合作,如发生关联交易,将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海源公司将尽快整合公司现有相关研发资产并开始运营有关业务,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海源公司主要布局极低温装备等未来产业,相关产业成果转化、未来市场规模以及竞争格局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青岛本地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储备较少,存在技能人才供给不足风险;此外,海源公司目前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宏观环境及自身运营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4,887.58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3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656,975.02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3.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4.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9.2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江先生、王英峰先生、徐玉翠女士、李建成先生、高燕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公司直接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青岛世贸云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出售给关联方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6)。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澳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江先生、王英峰先生、徐玉翠女士、李建成先生、高燕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所属全资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青岛市设立合资公司青岛海源创新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上述议案中,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6-03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0月28日,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656,975.02元。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656,975.02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826,140.67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99,365.74元。 3、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预付账款减值准备冲回101,331.71元。 4、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5,732,800.3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656,975.02元,共计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2,656,975.02元,已在公司2026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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