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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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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拟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拟布局改性塑料新材料领域,从事改性塑料新材料领域生产与销售。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8日完成全资子公司福建晟灏新材料有限公司、景晟(福建)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2026-030)。
  公司当前处于业务转型的关键阶段,上述拟布局的改性塑料新材料领域,与现有环保业务在产业属性、市场环境、技术壁垒、商业模式及运营机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存在业务转型及对外投资相关风险。若整体业务转型与新业务布局推进不及预期、业务整合效果不达预期,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成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成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千景”)计划自2026年7月28日起的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不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福州千景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州千景出具的《关于增持中晟高科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福州千景直接持有公司27,883,5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
  2、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福州千景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福州千景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不含)。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不设价格限制,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走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是否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福州千景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因增持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走势原因,福州千景审慎择机实施增持,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福州千景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变化、股价波动、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福州千景出具的《关于增持中晟高科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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