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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 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靳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 管乐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 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靳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 管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靳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 管乐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5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拟于2026-2027年,与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链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 本次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39,000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四季度,随着新能源新客户产品的批产,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大幅度增长,年末应收账款会随之增加,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于2026-2027年,与安链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安链保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39,000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安链保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链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6N305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706室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链保理的资产总额为712,815.66万元,负债总额为606,926.03万元,净资产为114,889.6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26.15万元,净利润2,138.36万元。 经查阅,安链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原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3日起,正式更名为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费率参照同期市场化利率,具体保理融资费率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开展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18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马洪先生、高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29,000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安链保理开展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39,000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6-05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安链(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9号)。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洪先生、高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九届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0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61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6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章程修订明确了党委产生的方式、任期、人数,修订了党委主要职责等,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6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5点 召开地点: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2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15:00至11月1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9号、临2026-060号)。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15:00至2026年11月1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51)86528172 3.传真:(0451)56186026 4.邮编:150060 5.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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