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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肖作平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肖作平因无法履职,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肖作平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肖作平因无法履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5,150万元,较年初下降33.21%,主要系前期银行承兑汇票于本期到期承兑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7,712万元,较年初增长50.49%,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在年末回款的特点,客户主要为运营商、银行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可控; (3)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70,609万元,较年初增长30.51%,主要系本期对部分原材料备货,存货余额增长;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765万元,较年初增长124.07%,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本期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2万元,较年初下降99.0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设备安装转固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118万元,较年初下降39.13%,主要系本期按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39,568万元,较年初增长41.24%,主要系未到结算周期的货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590万元,较年初下降57.21%,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个人所得税及本期增值税进项税增加,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9)报告期末,递延收益余额为1,221万元,较年初下降49.15%,主要系确认与资产相关的项目补助收益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增长56.09%,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汇兑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8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收到诉讼赔偿款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补偿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752万元,主要系本期战略备货,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增加等因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63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8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分红款同比减少、支付房租款同比减少共同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932万元,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9,935万元,主要系以上四项原因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6年9月7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楼水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卓义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卓义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楼水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卓义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卓义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因无法履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已无法履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肖作平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12.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费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6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6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祖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经理,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费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费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暨补选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已无法履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解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作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鉴于肖作平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丽惠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郑丽惠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郑丽惠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郑丽惠女士简历 女,1973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负责人、执行合伙人职务,曾任福建省财政厅科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负责人、执行合伙人。郑丽惠女士拥有丰富的独立董事履职经验,曾先后担任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088)、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16)、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532)、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9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817)、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32)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现兼任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丽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7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表决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3、议案3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 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黄少芬 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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