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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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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 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月6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9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傅双利先生
  独立董事:杨志清先生、王璐女士
  财务总监:周永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姚勇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筹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聘请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各项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与会委员一致审核认为:我们详细审阅了解本次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详情,本次终止事项是经过各方审慎分析论证后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6年1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各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专人或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各项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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