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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期货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5,545.73万元,对应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3,611.06万元,期现结合对公司经营影响额-1,934.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初受国际区域冲突影响,大幅推高原油价格,乙烯等化工原材料端价格大幅波动,进而导致报告期内PVC期货价格大幅波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沈高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高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高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军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5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造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下属控股主体) 拟投资建造1艘102,000m3大型液化烃运输船,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6,500万美元(不含建设期财务费用),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船舶以运输原材料自用为主。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进行的购买资产类的累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建造船舶的建造工期较长,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不及预期、 项目建成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主营产业抗风险能力,补充业务能力短板,保障PVC原材料稳定供应,降低公司原料综合成本,公司(或下属控股主体)拟投资建造1艘102,000m3大型液化烃运输船,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6,500万美元(不含建设期财务费用)。本次投资建造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造船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原因 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安排方面,码头及储运业务板块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方向,包括公司已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浙江物产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宁波信润石化储运有限公司等码头岸线资源,公司逐渐具备立体化服务内河航运及远洋航运的能力,通过建设远洋船舶可以更好地满足自身产业需求,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公司码头储运业务的协同发展,挖掘提升公司码头储运资源的战略价值。 产业发展方面,在全球供应链波动加剧、国际航运价格周期性上涨以及地缘政治风险持续存在的背景下,原材料能否稳定及时地保障供应,已成为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的重要制约因素。 公司拥有两套共计年产60万吨PVC/VCM装置,是公司循环产业经济链上重要一环。公司PVC/VCM装置长期依赖外购原材料乙烯组织生产,受国际形势及地缘资源禀赋影响,原材料乙烯价格波动大,近年来乙烯价格波动加剧且稳定供应保障不力,导致公司PVC利润空间受市场挤压严重,成为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实现原材料稳定供应及降本增效,公司通过建造远洋船舶进口海外乙烯,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确保产业链安全。 公司建造的液化烃船舶也可兼顾运输乙烷,通过委托第三方代加工形式,通过裂解乙烷产生乙烯用于公司PVC生产,更为多元化地保障原材料供给,有利于保障供给的同时降低原料成本。 由于液化烃进口多为长距离贸易航线,单批次进口体量巨大,公司拟建设的大型液化烃船舶是目前行业内成熟且具备经济性的船型,具备规模化、低成本远洋运输能力。在现有液化烃类货品的码头接卸及仓储服务业务能力基础上,发展远洋液化烃运输,可降低对外运力依赖,实现大批量远洋原料运输自主可控,更好的解决公司原材料保障不稳等问题。 此外,公司选择投资建造而非租赁船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保障供应链安全,通过自有运力锁定长期、稳定的运输通道,避免租赁市场运力紧张时无船可用及租金波动风险;二是降低长期综合成本,自有船舶在长期运营中的单位运输成本低于长期租船,且避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溢价;三是目前船舶租赁市场中多为中型船舶;四是形成可持有资产,船舶作为固定资产可计提折旧、可抵押融资,并保留残值与处置价值。 综上,公司此次投资建造大型液化烃船舶,构建自主可控、低成本的远洋液化烃运力体系,兼具保供稳链、生产降本、产业延伸的多重价值。公司上述投资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安排,也是更好服务于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船舶的议案》,具体如下: 1、本次建造船舶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6,500万美元(不含建设期财务费用); 2、运营模式:自用为主,以自用于远洋大批量液化烃原料进口运输,保障公司PVC生产原料稳定供给为主要目的。富余运力面向国内炼化企业、贸易商。 (四)累计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进行的购买资产类交易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由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一”)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二”)联合组成,合称卖方。 卖方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1990年7月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43124 3、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林鸥 6、注册资本:925,830.301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转让、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卖方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83年2月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027Q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胡凯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新能源设备的研发、设计、租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对外修船、拆船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卖方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1艘102,000m3大型液化烃运输船舶。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购买资产”类交易。 标的船舶为新建,尚未开始建造,其所有权将在交付时转移至公司。 (二)投资实施主体 公司(或下属控股主体)。 (三)投资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价,卖方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 具体合同内容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部分。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通过公开、公平的比选和谈判程序形成。卖方提供的方案关键条款更优,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 因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账面值、评估值或公开市场值的比较,亦不产生商誉,属于公司正常投资范畴,无需提供盈利担保或回购承诺。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双方:买方:公司(或下属控股主体);卖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二)协议事项: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建造1艘102,000m3大型液化烃运输船;买方购买并接受船舶交付。 (三)付款条款:按照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船款。 (四)交船期:计划不迟于2030年6月30日交付。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六、本次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建造远洋船舶,可以更好地满足自身产业需求,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及降低综合成本;另一方面,配套自营及参股码头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码头储运产业板块的协同发展,挖掘提升公司码头储运资源的战略价值,保障公司长久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投资,预计会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公司将在保证运营资金充足、融资风险可控前提下妥善根据建造进度分期支付相关费用。预期船只交付后可实现较好的收益水平,从而对公司的长期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预计会降低关联交易额度,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建造船舶的建造工期较长,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船舶运营周期较长,建成投产后存在受市场形势波动、地缘政治、产业格局变动等相关因素影响,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至11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3:00-14: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沈高庆先生 独立董事:鞠全先生、黄恺先生、杨鲁先生 财务总监:杨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至11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580699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5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前三季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系列产品、聚氯乙烯、烧碱(折百)、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乙烯、工业盐、甲苯、硫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5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南湖区长水街道石安路198号嘉富广场嘉化能源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船舶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主营产业抗风险能力,补充业务能力短板,保障PVC原材料稳定供应,降低公司原料综合成本,公司(或下属控股主体)拟投资建造1艘102,000m3大型液化烃运输船,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6,500万美元。本次投资建造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建造船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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