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金东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大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大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金东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大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大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3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3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3660,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曲大军、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37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08年12月08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5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16,627.9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6年9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行政处罚3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签字项目合伙人:韩丽新,200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楠,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韩丽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妍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韩丽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楠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3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于2026年10月28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1月16日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6-3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