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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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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 营业收入分析
  1.电子测量仪器
  (1)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
  2026年1-9月,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的数字示波器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07%,该类产品收入占全部数字示波器产品收入的比重达88.24%,同比提升2.09个百分点,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形成重要支撑。
  (2)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
  2026年1-9月,公司 MHO/DHO 系列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垂直分辨率 12bit)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78%,持续保持快速增长。
  (3)高端产品
  2026年1-9月,公司高端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7.66%,其中高端数字示波器产品(带宽≥2GHz)的销售情况良好,销售收入同比提升30.26%。
  (4)射频类产品
  2026年1-9月,射频类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51%,其中矢量网络分析仪增长态势良好,1-9月合计销售收入约1,915.85万元,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新的增长动能。
  (5)大客户1销售收入
  2026年1-9月,公司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9.31%,公司凭借产品性能优势与定制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核心产品在重点行业客户中的渗透力度,其中在光通信领域,核心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幅达到246.12%,带动相关产品线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重要动能。
  2.解决方案2
  2026年1-9月,公司解决方案销售收入为16,151.13万元,同比提升45.68%,对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起到重要拉动作用;其中,SPQ数字化阵列测控系统相关合同的确认收入为5,336.09万元,同比增长58.80%,成为解决方案业务重要增长点。
  ● 利润情况分析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2.97万元,同比增长43.45%,主要得益于销售收入增长及费用结构改善。
  2.毛利率
  2026年1-9月,公司整体毛利率为53.18%,较上年同期下降1.82个百分点,主要系电子类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
  3.期间费用率
  2026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率为22.68%,同比下降5.75个百分点,销售费用率为11.89%,同比下降3.25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为9.40%,同比下降2.33个百分点,整体费用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581户,H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户,合计16,584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中王悦持有的公司H股205,700股股份合并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登记。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1指与普源精电签署框架采购协议或采用直销模式交易的战略客户。
  2解决方案包含选、附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服务。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7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7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不排除有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75元/股。
  2、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具体如下:
  ■
  注:公司总股本以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218,578,633股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63.75元/股进行了上述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784,313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3.7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A股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4,418,295,106.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050,253,386.32元,流动资产为3,221,663,811.41元。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5,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2026年9月30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1.23%、1.55%,占比较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自愿增持H股股份的相关事项已经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公司问询,在回购期间不排除有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排除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未能按照上述用途实施,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所回购的股份若不能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7、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所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 B886393052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2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但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81.39%,其余54,95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788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7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注:上述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数量为准。
  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62,981股;其中,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28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1.29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97,877.62元,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股总股本将由193,776,433股变更为193,713,452股,H股数量不变为24,802,200股;公司总股本(含A股及H股)将由218,578,633股减少为218,515,652股;公司注册资本(含A股及H股)也将由218,578,633元减少为218,515,652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建川、吕妮娜
  4、联系电话:0512-66706688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8,931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原因
  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1.39%,激励对象当期拟归属的25,72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1,071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3、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N”,其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31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二)作废数量
  以上三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31股,并由公司作废。
  注:上述需作废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具体以公司最终实际的作废结果为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62,981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28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1.29元/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3,874,41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0,000股后的股本数193,354,41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40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9.68-0.40=19.28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21.69-0.40=21.2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但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81.39%,其余54,95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788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7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注:上述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事业合伙人的回购价格为19.28元/股,企业合伙人的回购价格为21.29元/股。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297,877.62元,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含A股及H股)相应由218,578,633股减少为218,515,652股,公司A股总股本将由193,776,433股变更为193,713,452股,H股数量不变为24,802,200股,A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8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240,347股。同意公司按照《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527股。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31股。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下转B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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