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通知,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6日,控股股东三安电子及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8,283,360,199股,占两家股东所持股份数的631.22%,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3%。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系三安电子、三安集团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信用证纠纷一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安电子收到执行通知书。控股股东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暂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若控股股东所持被冻结股份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