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士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