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仲秋先生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并于2026年10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7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65)。
  二、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即使用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将载明至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实际使用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金额的上限。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最终回购实施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