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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以持有的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投集团”)66.67%股权向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城建集团、创投集团分别成为南京市国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鉴于城建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66,859,647股股份(持股比例46.46%)、全资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88,195股股份(持股比例0.12%),创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3,73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7.61%),增资完成后,南京市国资集团间接控制公司54.19%股权,从而构成对公司的间接收购。南京市国资集团更名为南京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本次收购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公用控股,创投集团仍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股权整合及权益变动暨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29)、《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间接股东工商变更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4)等公告。 2.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参股公司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颐成”)未能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归还公司按照同股同权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本息合计38,591.43万元。财务资助逾期后,公司多次积极与南京颐成进行沟通,并发出还款催告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返还全部借款本金以及支付对应的利息。在公司多次催款沟通后,南京颐成仍未履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的义务。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南京颐成归还部分借款本金10,636.79万元,以及该借款本金自2024年6月10日起暂计至2026年6月9日的对应利息638.21万元(按年利率3%计),前述本息合计11,275万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2026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0105民初13039号],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案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的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3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专项奖励)、任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薪酬核算及领薪等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执行。 1.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的年度基本收入与基本生活保障,按月支付,不与考核结果挂钩。 2.绩效年薪:是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履职评价结果、企业性质等相挂钩的浮动收入。 专项奖励:是对公司在效益提升、创新驱动、资本运作、开放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事项实施的奖励。专项奖励属于一次性奖励,不作为任期激励收入的计算基数。 3.任期激励收入:是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激励计算公式如下: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基本年薪+任期绩效年薪)×10%×考核评价系数。 4.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1.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以上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生效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3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6年10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之《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增聘丁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丁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9层 联系电话:025-86383685 传 真:025-86383600 电子邮箱:dingwei@nj-public.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伟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个人简历 丁伟:199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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