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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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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6-4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何思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茂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思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茂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6-4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通讯方式参会6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漫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郭天武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经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林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保证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现拟调整其人员组成,调整后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为:何思漫先生、胡志勇先生、郭天武先生、谌新民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为:何思漫先生、胡志勇先生、谌新民先生、周林彬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审计委员会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6-4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郭天武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经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林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保证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现拟调整其人员组成,调整后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为:何思漫先生、胡志勇先生、郭天武先生、谌新民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调整后为:何思漫先生、胡志勇先生、谌新民先生、周林彬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6-4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禽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畜禽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畜禽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 3 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畜禽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2、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2026年10月26日,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102600615483],约定公司为畜禽公司与农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甲方(保证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债务人: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
  3.乙方(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包括:
  (1)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币种)人民币本金(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其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乙方公布的外汇卖出价折算)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调查费、邮寄费、翻译费等);
  (2)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3)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6日。
  7.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一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合同自最后一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9.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33,291.5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22,841.32万元(含本次公司对畜禽公司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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