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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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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6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
  3、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67,383,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4,458,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2,924,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5,223,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29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2,924,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3%。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7,360,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2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4%;反对2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蔡俊权、蔡俊淞、蔡锦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5,200,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4%;反对2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4%;反对2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俊权先生、李恺先生、吴宏先生、王依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蔡俊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39,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42%。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蔡俊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李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39,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42%。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李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吴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39,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44%。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吴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王依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3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47%。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王依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宪民先生、张富明先生、方吉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宪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3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41%。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张宪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张富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41,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1,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26%。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张富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方吉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4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93%。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方吉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伟、王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6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宪民先生、张富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蔡俊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俊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现对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作如下任职:
  ■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俊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俊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保持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执行的一致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的连贯性与执行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该项安排具有合理性。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均能够有效履职,对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制衡机制较为完善。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决策与审批机制,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蔡俊权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和经营管理的稳定。在现有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等约束和保障措施下,该安排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规范、独立、稳健运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佳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依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依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创欢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逸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逸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简历
  1、蔡俊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汕头市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第九届汕头市澄海区政协委员,广东省玩具协会理事会副会长,广东省玩具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汕头市澄海区第五届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澄海玩具协会副会长。1992年创立澄海县澄城西门实丰塑胶玩具厂,2001年8月至2014年2月担任实丰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蔡俊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880,95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02%;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蔡俊淞先生、蔡锦贤女士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蔡佳霖先生之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李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李恺先生通过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15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吴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高级内部审计师。2010年3月至2013年8月担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9月担任广东华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吴宏先生通过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王依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2018年4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证券法务部。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王依娜女士通过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依娜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4-85882699
  传真:0754-85882699
  电子邮箱:zhengquan@gdsftoy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张宪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振动工程学会理事长等。2022年7月至今任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6月起任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宪民先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张富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4月,任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讲师;2000年5月至2009年6月,任广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7月至今,任广州万隆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主任会计师;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深圳维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广东广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4年8月,任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8月至今,任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富明先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方吉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2005年至2008年,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2012年,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职律师;2012年至2021年,在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起担任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今。2021年起至今担任深圳市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吉鑫先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蔡佳霖先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居留权,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第十一届汕头市澄海区政协委员,汕头市澄海区玩具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文化旅游促进会AI玩具分会会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子公司广东实丰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
  蔡佳霖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蔡俊权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张创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21年4月至2025年3月曾任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负责人职务。2025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审计部,2025年8月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张创欢先生通过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9万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黄逸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23年7月起任职于本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主管。
  黄逸芝女士通过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18万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逸芝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4-85882699
  传真:0754-85882699
  电子邮箱:zhengquan@gdsftoy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6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丰智能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融资金额为1,000万元。本次融资实际发生后,融资金额在2026年度授信融资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近日,实丰文化就实丰智能与中信银行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6,958.48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其他经营场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岭海工业区清雅路北侧)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系
  实丰智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实丰智能71.85%的股权。
  (三)实丰智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
  (四)实丰智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实丰智能不存在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实丰智能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合同《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借款期限:壹年
  (二)实丰文化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保证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本金: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27,208.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0.96%,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彼此之间的担保,除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合同。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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