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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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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本次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食品,证券代码:001219)于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27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2026年10月27日公司向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发出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华通集团回复如下:
  1.基本情况
  华通集团正在筹划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7,017,6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4%)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啤集团”),交易协议尚未签署,交易双方就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正在进行论证和磋商中。
  本次交易前,华通集团持有91,134,9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7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啤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啤集团将持有57,017,60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华通集团变更为青岛市国资委。
  2.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2.1 转让方
  2.1.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72514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鲁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70亿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
  经营范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资本运营及产融服务;工业园区开发运营;物业管理;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自有房屋租赁;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
  2.1.2 股权结构
  华通集团由青岛市国资委100%持股。
  2.2 受让方
  2.2.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834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372亿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及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2 股权结构
  青啤集团由青岛市国资委100%持股。
  2.3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华通集团与青啤集团均由青岛市国资委直接持有100%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四)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六条的规定,华通集团与青啤集团均为青岛市国资委控股的企业,双方之间不因同受青岛市国资委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华通集团与青啤集团不构成关联关系,双方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联合决策安排或其他合意。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控股股东筹划的前述事项外,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未获悉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或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定期业绩信息的情况。
  3.上述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关于股份转让价格等具体交易方案内容尚在筹划中,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且转让事项尚需履行青岛市国资委报批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2.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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