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龙头科技 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科技ETF广发 基金代码:51735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5月20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6年10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 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6332,C类基金代码:026333,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1.管理费调整方案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待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消除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90%/年,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关于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广发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用债ETF广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10月28日起,本公司新增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信用债ETF广发(159397)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661,C类基金代码:01266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6日15:00止。2026年10月27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859,760.1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6,202,042.49份的34.33%,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3,506,720.84份基金份额同意,19,124.73份基金份额反对,2,333,914.59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16%,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6年10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202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自2026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将按调整后的条款执行,修订后的《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于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