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泰柏瑞安泰稳健多元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或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华泰柏瑞安泰稳健多元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
  注: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销售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一)关于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者直销柜台办理赎回时,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者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6个月,在 6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6个月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2026年10月30日起在下列相关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网上直销
  本公司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银行银行直联模式--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一招商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一中国银行借记卡、银联直连模式一中国建设银行(快捷支付模式)借记卡、通联支付模式借记卡、富友支付模式借记卡开通华泰柏瑞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不收取申购费。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起点为10元(含),单笔上限为10万元(不含)。
  未来如有新增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借记卡/资金结算模式,将另行公告。
  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 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三)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华泰柏瑞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6年10月29日之前(不含2026年10月2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华泰柏瑞价值精选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华泰柏瑞价值精选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证券代码:581090;基金简称:华泰柏瑞价值精选主动ETF;场内简称:价值精选;扩位证券简称:价值精选主动ETF华泰柏瑞;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6年10月26日结束募集。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26日,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已超过20亿份,本基金管理人将对2026年10月26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89.983%。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末日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20亿份。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用]或021-38784638
  网站: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投资合规性风险、ETF运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等。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采用主动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管理可能引致的特定风险,包括主动选股策略失效风险、潜在抢先交易风险、投资策略被复制风险等;(2)主动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6年10月29日之前(不含2026年10月2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华泰柏瑞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6年10月29日起本基金的机构/产品户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由1000万元调整为10万元,即自2026年10月22日起限制机构/产品户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于该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2、本基金自2026年11月2日起机构/产品户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由1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对于该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华泰柏瑞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华泰柏瑞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本基金管理人未来有权调整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上限,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若T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10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 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比例确认结果以投资者在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结果为准。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
  务正常办理。且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调整仅针对机构/产品户投资者,对于个人户仍按原申购上限(即 1000 万)限制。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