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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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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8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972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3 公司债券代码:524973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4 公司债券代码:525020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5 公司债券代码:525036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英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4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28,324,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65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088,857,88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7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4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39,466,11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7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平,朱星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972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3 公司债券代码:524973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4 公司债券代码:525020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5 公司债券代码:525036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10月15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文明刚副董事长、危剑鸣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英峰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文明刚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英峰董事长 委员:文明刚副董事长、欧阳绘宇董事、王超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文斌独立董事 委员:刘石磊董事、危剑鸣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曦林独立董事 委员:李英峰董事长、欧阳绘宇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朱文斌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若愚独立董事 委员:文明刚副董事长、王超董事、朱文斌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其中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至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止孰早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欧阳绘宇先生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总裁人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志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首席合规官;同意聘任杨锡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李倬舸先生、邵建平先生、盛杨怿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郭志东先生、杨锡龙先生、李倬舸先生、邵建平先生、盛杨怿女士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郭志东先生、杨锡龙先生、李倬舸先生、邵建平先生、盛杨怿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人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王超先生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人选,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盛杨怿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聘任黄国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盛杨怿女士的任职资格,同意盛杨怿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人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秘书盛杨怿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黄国维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40层。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电子传真:0755-83684128。 电子信箱:ir@sec.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证明文件;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972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3 公司债券代码:524973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4 公司债券代码:525020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5 公司债券代码:525036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英峰董事长、文明刚副董事长、欧阳绘宇董事、刘石磊董事、王超董事、危剑鸣董事 2.独立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朱文斌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至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止孰早为准),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连任时间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英峰董事长 委员:文明刚副董事长、欧阳绘宇董事、王超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文斌独立董事 委员:刘石磊董事、危剑鸣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曦林独立董事 委员:李英峰董事长、欧阳绘宇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朱文斌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若愚独立董事 委员:文明刚副董事长、王超董事、朱文斌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至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止孰早为准)。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欧阳绘宇先生 2.副总裁:郭志东先生(兼任首席合规官)、杨锡龙先生(兼任总法律顾问)、李倬舸先生、邵建平先生、盛杨怿女士 3.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王超先生 4.董事会秘书:盛杨怿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黄国维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盛杨怿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黄国维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40层。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电子传真:0755-83684128。 电子信箱:ir@sec.com.cn。 三、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后章顺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章顺文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对章顺文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章顺文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附件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一、李英峰先生情况介绍 (一)李英峰,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月亮湾燃机电厂专职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能源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公室主任,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大亚湾浩洋油料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裁,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董事长。现任深圳新型储能产业协会会长,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二)李英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英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李英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李英峰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李英峰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文明刚先生情况介绍 (一)文明刚,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煤炭事业部副主任,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董事,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副主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任华能景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华景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1;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902)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 (二)文明刚先生除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文明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文明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文明刚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文明刚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欧阳绘宇先生情况介绍 (一)欧阳绘宇,男,1974年出生,民革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处副处长、预算监督处副处长、处长、秘书处处长,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任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署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现任民革中央经济委委员,民革深圳市委会主委,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委,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二)欧阳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欧阳绘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欧阳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欧阳绘宇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欧阳绘宇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刘石磊女士情况介绍 (一)刘石磊,女,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团委副书记、书记、团工委书记,共青团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36)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二)刘石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刘石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刘石磊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刘石磊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刘石磊女士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五、王超先生情况介绍 (一)王超,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力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主管、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监事会办公室)副部长,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90)董事、财务总监,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48;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548)监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二)王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王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王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王超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王超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六、危剑鸣先生情况介绍 (一)危剑鸣,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华能福州电厂政工部监察审计室内审员,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专责、综合处主管、审计二处副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投资管理部综合处处长,运营管理部副主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1;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902)纪律检查与审计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董事,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二)危剑鸣先生除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危剑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危剑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危剑鸣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危剑鸣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七、钟若愚先生情况介绍 (一)钟若愚,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曾任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经济师,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教授,深圳市应用经济研究会创会会长,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挂职),山西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带头人,山西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伞螺旋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社会事业部专家,深圳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生导师,深圳市应用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福田区发展研究中心智库专家,深圳大学出口管制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钟若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钟若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钟若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钟若愚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钟若愚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七)钟若愚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5.2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八)钟若愚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经济管理工作经验。 (九)钟若愚先生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十)钟若愚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钟若愚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八、朱文斌先生情况介绍 (一)朱文斌,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阿根廷账务共享中心财务经理、华为集团财经流程规划专家、华为集团财经变革专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东地区部财经管理部流程风险内控、质量运营、华为独立顾问等职。现任广东省数字化学会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朱文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朱文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朱文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朱文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朱文斌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七)朱文斌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5.2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八)朱文斌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担任独立董事,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 (九)朱文斌先生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十)朱文斌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朱文斌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材料。 九、傅曦林先生情况介绍 (一)傅曦林,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法律与监管部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038)独立董事,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19)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兼任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内蒙古蒙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091)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傅曦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傅曦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傅曦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傅曦林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傅曦林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七)傅曦林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5.2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 (八)傅曦林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九)傅曦林先生具有独立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十)傅曦林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傅曦林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欧阳绘宇先生情况介绍 详见附件一介绍。 二、郭志东先生情况介绍 (一)郭志东,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月亮湾电厂值长、分部主任、部长、副总工程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太平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首席合规官。 (二)郭志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郭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郭志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郭志东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杨锡龙先生情况介绍 (一)杨锡龙,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汕头电厂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华能海门电厂人力资源部主任,华能广东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海门发电公司(电厂)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厂长),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总法律顾问。 (二)杨锡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杨锡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杨锡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杨锡龙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李倬舸先生情况介绍 (一)李倬舸,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妈湾电厂有限公司月亮湾燃机电厂运行部副值长、值长、部长,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二)李倬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倬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四)李倬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李倬舸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邵建平先生情况介绍 (一)邵建平,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值长,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任,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部部长、总工程师,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光明燃机电厂筹建办主任,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二)邵建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目前,邵建平先生持有公司50,000股股份。 (四)邵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五)邵建平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盛杨怿女士情况介绍 (一)盛杨怿,女,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福田区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第九届董事会秘书。盛杨怿女士担任副总裁期间不分管公司经营业务。 (二)盛杨怿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任职能力。盛杨怿女士具备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者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盛杨怿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四)盛杨怿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盛杨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六)盛杨怿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七)盛杨怿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王超先生情况介绍 详见附件一介绍。 八、黄国维先生情况介绍 (一)黄国维,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事员,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专员、董事会事务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808)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二)黄国维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任职能力与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黄国维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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