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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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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徐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冰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冰晶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4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睿魔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魔创新”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微”、“香港子公司”或“SmartSens”)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公司睿魔创新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增资后,智感微持有睿魔创新的股份比例由2.5882%变更为3.1797%,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高秉强先生担任睿魔创新的董事,睿魔创新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智感微对睿魔创新的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或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仍可能存在投资预期无法实现等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整体财务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睿魔创新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与影像、机器人领域应用型技术研究的企业。公司香港子公司拟与成都未来产业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富海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聚源江城创业投资(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参与本次睿魔创新增资(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本次智感微以其自有资金对睿魔创新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助于公司围绕图像传感器主业向下游智能视觉应用领域延伸,加强与产业链优质企业的协同合作,拓展公司在AI影像、机器视觉等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图像传感器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智感微持有睿魔创新3.1797%股权,睿魔创新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高秉强先生担任睿魔创新的董事,睿魔创新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智感微对睿魔创新的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
  (1)股东1:Brizan Ventures VI LP
  ■
  (2)股东2:Brizan Ventures VII LP
  ■
  (3)股东3:Brizan Ventures LP(布里赞投资有限合伙公司)
  ■
  (4)股东4:Forebright Morden Venture Limited
  ■
  2、关联自然人
  ■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股东1:深圳深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股东2:深圳东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股东3:清水灣香港創投有限公司
  ■
  4、股东4: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5、股东5:上海睿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股东6:感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7、股东7:合肥水木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8、股东8:深圳市泓博元投资有限公司
  ■
  9、股东9:X Technology Fund L.P.
  ■
  10、股东10:CWB SPV HK Limited
  ■
  11、股东11:前海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12、股东12:深圳红杉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股东13:深圳光远数科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股东14:新動量香港有限公司
  ■
  15、股东15: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6、股东16:深圳卓源晨创种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股东17:深圳市卓源亚洲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股东18:共青城山桐晟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股东19:高鋒耐心資本投資有限公司
  ■
  20、股东20:嘉兴桔子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股东21:OptiMax Technologies Limited(奧特優科技有限公司)
  ■
  22、股东22:香港怡康投资有限公司
  ■
  23、股东23:厦门雅恒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股东24:深圳蓬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股东25:成都未来产业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股东26:深圳前海富海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股东27:聚源江城创业投资(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睿魔创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与影像、机器人领域应用型技术研究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各股东均以货币方式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公司香港子公司智感微本次对标的公司的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且无相关诉讼、仲裁、被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各增资方约以236.5257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交易价格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未对本次增资进行审计或资产评估。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增资协议》签署主体主要包括(1)睿魔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及其作为签署方的境内外子公司(标的公司与其现存的或将来可能存在的任何子公司、分支机构以下合称“集团公司”);(2)投资者:SMARTSENS TECHNOLOGY (HK) CO., LIMITED及其他本轮投资者(以下合称“本轮投资者”,其中SmartSens作为本轮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仅针对其本次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及(3)创始人、创始人持股平台和员工持股平台(创始人与创始人持股平台合称“创始股东”)。
  (二)增资金额
  SmartSens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RMB30,000,000)和/或等值美元(适用汇率以SmartSens付款日之前一(1)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3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资协议》尚未完成正式签署,本次增资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三)增资款用途
  增资款应用于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拓展。除非本轮投资者事先书面批准,本轮投资者的增资款不得用于回购股权、偿还贷款、购买二级市场股票或其他未经批准的用途。
  (四)支付方式及出资期限
  各本轮投资者应在其各自适用的交割先决条件均满足或被该本轮投资者书面豁免及标的公司向其发出付款通知之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若因支付增资款所必需的政府审批/备案程序、银行手续或不可抗力造成时间延误,该期限应相应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二十(20)个工作日),将其应付增资款划入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本轮投资者相互独立
  《增资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本轮投资者分别、独立且不连带地进行增资,有权独立确认或书面豁免其适用的交割先决条件并独立完成交割;任一本轮投资者未完成交割,不影响其他本轮投资者独立完成交割。
  (六)交割先决条件主要内容
  1、不存在任何对创始股东、集团公司和/或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并且未发生与集团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股权结构有关的重大不利影响;
  2、从《增资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创始股东和集团公司在《增资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持续保持真实、完整、准确,并且没有任何违反《增资协议》承诺的行为;
  3、集团公司的股东会和/或董事会/执行董事(视具体情况而定)已适当通过有效决议或决定批准签署、交付或履行交易文件和本次交易,创始人持股平台及员工持股平台已作出有关同意签署交易文件和批准本次交易的合伙人决议;标的公司现有股东(除本轮投资者外)已通过股东会决议有效放弃对本次交易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相关优先权利;
  4、本轮投资者已就本次交易获得其投资委员会或类似决策机构的批准,取得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内部批准且该批准在交割日仍然有效(为免疑义,本轮投资者签署《增资协议》即视为其确认本项交割先决条件已经满足);
  5、创始股东、集团公司、本轮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顺利完成《增资协议》及其他任何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签署;
  6、集团公司和创始股东已经按照适用法律规定为本次交易交割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审批、登记和备案手续(若需)并获得第三方的同意或豁免(若适用);
  7、本轮投资者应已就现有业务和集团公司完成了所有法律、财务、商业的尽职调查,并对该等尽职调查的结果满意(为免疑义,本轮投资者签署《增资协议》即视为其确认本项交割先决条件已经满足);
  8、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法律法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9、标的公司已完成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信息报送,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标的公司章程备案;
  10、仅就SmartSens而言,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向外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银行完成外汇基本信息登记并取得相应的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11、创始股东和集团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向本轮投资者出具确认上述先决条件(上述第(4)条和第(7)条交割先决条件除外)已全部得到满足的书面证明文件。
  (七)违约赔偿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该方为“违约方”),则构成对《增资协议》的违约,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守约一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天内予以补救。各本轮投资者仅分别且不连带地对其自身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承担间接损失赔偿责任。
  如该等违约事项对本次交易或标的公司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构成重大违约。在重大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前述三十(30)天(或者各方同意的其他宽限期限)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或者补救之后仍然不符合《增资协议》下的约定、陈述或保证),则守约一方有权在向违约方发出通知后解除《增资协议》。在重大违约构成预期违约或已导致协议基本目的无法实现且不可补救的情况下,守约一方可按约在违约救济期届满前通知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不免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增资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凡因《增资协议》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2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交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时该会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前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香港子公司智感微以其自有资金对睿魔创新进行投资,有助于公司围绕图像传感器主业向下游智能视觉应用领域延伸,加强与产业链优质企业的协同合作,拓展公司在AI影像、机器视觉等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图像传感器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智感微持有睿魔创新3.1797%股权,睿魔创新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香港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或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仍可能存在投资预期无法实现等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整体财务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十、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2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9,695,914.96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90,259,182.7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9,067,25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6,8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394,253.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预征集问答”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martsens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10:00-11: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辰先生
  副总经理:赵颂恩女士
  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
  财务总监:李冰晶女士
  董事会秘书:黄敏珺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预征集问答”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martsens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4853572
  邮箱:ir@smartsens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5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36,760,482股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36,760,4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402,306,775股变更为439,067,257股,注册资本将由402,306,775元变更为439,067,257元。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36,872股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9,067,257股变更为438,530,385股,注册资本将由439,067,257元变更为438,530,385元。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将由402,306,775股变更为438,530,385股,注册资本将由402,306,775元变更为438,530,38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下列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持有A类股份及B类股份的股东对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每股可投5票,持有B类股份的股东每股可投1票。但公司股东会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均可投1票:
  (一)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二)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四)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对前款第(二)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21日及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3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11月11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ir@smartsenstech.com。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须在2026年11月11日17:00前发送至ir@smartsenstech.com,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字样,并须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电话:021-64853572
  邮箱:ir@smartsenstech.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3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11月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海娜女士属于会计专业人士,其与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的任期将于2026年11月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6年,即将任期届满离任。
  鉴于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谨向施海娜女士、许军先生、高富平先生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6-041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11月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过程中,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向睿魔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智感微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高秉强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共计36,760,482股;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36,872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考虑到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402,306,775股变更为438,530,385股,注册资本将由402,306,775元变更为438,530,385元。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等事项,董事会提请择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9号科技绿洲四期8号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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