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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思榆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立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思榆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立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雷琦先生、曾勇发先生、李俊斌先生,独立董事李爱菊女士、郭莉女士、石安琴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 同时,在前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和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1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 票,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 2、交易品种: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上述产品的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但同时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同时,在前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等。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几内亚法郎或其他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上述产品的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几内亚法郎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外汇衍生品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严格落实业务授权与操作分离,强化银行账户、资金划拨审批管控,防范信用及操作风险。 5、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交易品种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有利于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7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6号)核准,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550,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74,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1,970,406.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479,593.3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7-28号《验证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对应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且不得为非保本型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和衍生品交易等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经审议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事项的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和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其它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除前述现金管理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效益,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开户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可随取随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自有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占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且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并采取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6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0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0人次、纪律处分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标文,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黎永键,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晨,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项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8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冬梅、林家琪 联系电话:0757-85130222 传真:0757-85130720 邮箱:jsgfzq@jushen.co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 邮政编码:528216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附件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1月13日17: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2”,投票简称为“炬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27115 债券简称:炬申转债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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