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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注2:上述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包含其所持有的A股股份及H股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根据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疫苗产品不再适用生物制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下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改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下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抵扣相关进项税额。该变化对本集团报告期内财务及业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XUEFENG YU(宇学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蓓蓓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XUEFENG YU(宇学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蓓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XUEFENG YU(宇学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蓓蓓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4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2026年 第三季度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减记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的原则,本集团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非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期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对于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对本集团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项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对于存在减值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于识别有特定风险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未识别有特定风险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并考虑扣除预估退货后的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6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根据上述信用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净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1,038.2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根据上述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6.60万元。 (3)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集团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应收退货成本。预期将退回商品的价值若存在减损迹象,通过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根据上述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方法,净计提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313.76万元。 三、本期减记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及说明 2026年1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根据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疫苗产品不再适用生物制品按照简易征收办法下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改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下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抵扣相关进项税额。该变化对本集团本报告期可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相关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集团根据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原则,累计净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654.07万元,减记的金额计入所得税费用。 四、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减记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各项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减记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减记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将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48.62万元,减少净利润3,302.6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69万元。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减记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结果,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3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11,32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580,0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2025年A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7,449,899股的1.04%。其中首次授予2,065,500股,约占2025年A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3%,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6%;预留514,500股,约占2025年A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94%。 3、授予价格:41.20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86人,预留授予19人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2025年A股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2025年A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2025年A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相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或部分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依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本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含)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26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11,32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0月2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1,320股。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10月27日 (二)归属数量:811,320股 (三)归属人数:85人 (四)授予价格:41.2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已剔除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8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1,320股。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4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6,3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同时,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27,100股因到期自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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