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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深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或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四)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营业网点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7家营业网点地址变更工作,详见下表: ■ (二)公司债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了2期短期公司债券和2期永续次级债券,非公开发行了2期短期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2026年7月13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丙球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第一大股东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2026年7月18日和7月28日,公司分别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发送的《亚泰集团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告知函》和《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称,其债权人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亚泰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依法对亚泰集团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法院决定对亚泰集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亚泰集团清算组担任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根据《告知函》,法院决定对亚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亚泰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亚泰集团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亚泰集团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亚泰集团于2024年3月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亚泰集团进入预重整程序或后续相关申请人对亚泰集团的重整申请被裁定受理,该重组事项可能中止或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0日和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6-045)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第一大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6-047)。 (五)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 2026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6]1078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公司自营业务可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2026-046)。 (六)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 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其持有的亚泰集团295,088,616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划转后,亚泰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未发生变化,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6-052)。 (七)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获批 202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26]1号),核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业务资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获批的公告》(2026-053)。 (八)期后事项 1.营业网点变动情况 2026年10月,公司完成2家营业网点升级及地址变更工作,具体如下: ■ 2.公司债务融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2026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365天,发行利率1.4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前三季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17,211,837.40元,其中,母公司2026年1-9月实现净利润971,530,342.51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55,312,836.4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28,627,482.55元。 3.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占公司2026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0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弥补亏损的情况,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等因素,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等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17,211,837.40元,其中,母公司2026年1-9月实现净利润971,530,342.51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55,312,836.4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28,627,482.55元。 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占公司2026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01%。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5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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