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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银川凤凰志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认购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35亿元变更为35.9亿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子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已完成了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颁发的《营业执照》。 2、“百川转2”赎回及摘牌 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7.53元/股)的130%(含130%,即9.7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百川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百川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百川转2”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本次赎回“百川转2”的面值总额为1,350,600元,占发行总额的0.14%,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百川转2”转股累计增加129,297,331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百川转2”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百川转2”继续流通或交易,“百川转2”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6年4月10日起,公司发行的“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共同投资设立宁夏同创弘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同意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公司和宁夏国投同创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宁夏同创弘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弘源基金”)。为了满足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经营发展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创弘源基金以现金方式对宁夏百川科技增资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7亿元变更为11亿元,公司出资比例为63.64%,同创弘源基金出资比例为36.36%,宁夏百川科技仍是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公司就宁夏百川科技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元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元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储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进行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10月26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融资需要,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50,0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母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90,0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母子孙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60,00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 ■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孙公司(含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新材料”)、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新能源”)、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957247X1 名称: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注册资本:72246.2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01日 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南通百川新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7986239190 名称: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2162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9日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南通百川新材料100%的股权。 南通百川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南通百川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宁夏百川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0UBR9T 名称: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圣平 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住所: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墩堠路以南,阳和路以北,明月路以东,盛源路以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宁夏百川科技100%的股权。 宁夏百川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宁夏百川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海基新能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J6HFXA 名称: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渊博 注册资本:10240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9日 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储能集成系统、智能配用电自动化系统、智能输变电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池、锂电池及电池组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力行业进行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子公司,公司直接间接持有海基新能源40.67%的股权。 海基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海基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宁夏百川新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437D73 名称: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圣平 注册资本:叁拾伍亿玖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住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西侧、明月路东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孙公司,公司通过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及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91.92%股权。 宁夏百川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宁夏百川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融资需要,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50,0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母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90,0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母子孙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60,00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借款、票据、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筹资活动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等。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因融资需要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的,母子孙公司可以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 3、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融资额度如需要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提供才能满足的,应合理分配融资额度。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孙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文件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具体担保内容、调剂额度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4、上述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之前已签署但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此期间签署的借款担保合同均有效,担保时间以合同的有效期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母子孙公司融资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公司能够对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母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650,000.00万元。截至2026年10月26日,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556,90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93%,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99.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06日,截至2026年11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09日(星期一),9:00一11:0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6年11月0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 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 编:214422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5。 2、投票简称:百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进行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融资需要,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50,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参见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10月26日,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实际发生的总余额为556,90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93%,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99.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治平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夏同创弘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一:担保情况表 ■ 注: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南通百川新材料、宁夏百川科技、江苏亿博利、海众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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