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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 2、华发科技、焕新方科与胜宏科技、祥鸿置业分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均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自动终止,自到期之日起,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及祥鸿置业之间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拥有权益不再合并计算,详见公司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3)。 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28,949,101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4、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司股份126,431,1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13,687,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00%。具体情况详见三家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的《方正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正信息产业、新方正控股、方正互联)》。 5、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已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1)。 6、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163,636,363股股份已于2026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琳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6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859,281,132.2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8,104.68元,以及拟使用募集资金490,972.97元等额置换后续自筹资金缴纳的印花税(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准),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00,91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和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98,000.00万元调整为196,340.0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6年10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859,281,132.21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859,281,132.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子公司珠海高密、珠海多层,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31,966,284.73 元、327,314,847.48元。 (二)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26年10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718,104.68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718,104.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后续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6,599,077.61元,其中包含印花税人民币490,972.97元;因印花税需按年度申报且采用公司基本账户自动扣款方式缴纳,该税款待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后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859,281,132.2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8,104.68元,以及拟使用募集资金490,972.97元等额置换后续自筹资金缴纳的印花税(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置换事项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 )050079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9,281,132.2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8,104.68元,合计863,999,236.89元,相关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本次置换拟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6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00,91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和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98,000.00万元调整为196,340.0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要,主要原因如下: (一)募投项目涉及购买境外产品、设备及向境外支付相关款项时,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在购付汇、结算路径等方面确有困难; (二)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的财务部门(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相关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置换明细表,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公司相关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申请文件,在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后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并定期汇总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因境外采购款项结算、部分税费需通过指定账户缴纳等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募投项目支出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性。公司拟通过付款审批、逐笔核验、台账管理等措施规范实施,并在各笔自有资金实际支付后六个月内完成置换。公司应严格核实直接支付困难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支出范围以及置换金额的准确性。上述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6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64)。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65)。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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