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宁长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宁长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宁长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宁长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宁长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宁长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春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6-099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宁长远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其服务年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同意公司聘用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6.00万元(含税)(不含税100.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69.00万元(含税)(不含税65.0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37.00万元(含税)(不含税34.91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114.48万元(含税)下降7.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6-100”号临时公告。 (三)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规划》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十五五”规划纲要》。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2026年1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6-101”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 3.龙建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0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审亚太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选聘,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2008年,于2020年12月转制设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首席合伙人为郑鲁光,已完成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共有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559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3名;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162.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8,122.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964.51万元;2026年出具上市公司2025年度报表审计客户18家,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建筑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留存额5,015.12万元,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10,015.1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等有关规定。中名国成近三年未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中名国成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名国成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 张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非无保留意见)。 代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非无保留意见)、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标准无保留意见)。 薛东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标准无保留意见)、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标准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标准无保留意见)、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标准无保留意见)。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健、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娜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东升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均为警示函)、纪律处分0次(通报批评)、刑事处罚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及纪律处分均发生在其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不涉及其在中名国成执业期间的行为,相关事项已完成整改,不影响其担任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 ■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张健、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东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中名国成已书面承诺:项目执行期间不更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组全体成员执行本项目期间不买卖本公司股票。 4.审计收费。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6.00万元(含税)(不含税100.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69.00万元(含税)(不含税65.0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37.00万元(含税)(不含税34.91万元)。系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合并范围、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年的114.48万元(含税)下降7.41%。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5年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其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亚太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中名国成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说明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如有书面陈述意见应当进行披露。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目前的沟通进展等。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中审亚太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因此,同意聘用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含税)下降7.41%。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其服务年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同意公司聘用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6.00万元(含税)(不含税100.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69.00万元(含税)(不含税65.0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37.00万元(含税)(不含税34.91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114.48万元(含税)下降7.41%。 (三)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1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1日 至2026年11月12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5:00-2026年11月12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议案1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094”号临时公告;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6-100”号临时公告;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规划纲要》。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5:00至2026年11月1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04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会议联系人:尹丽艳、黄伟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