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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樊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樊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樊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修发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10月延期至2027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22,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4元,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190,921.9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09,059.4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丁二酸联产缬氨酸/肌醇项目”此前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此前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 2、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380.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4、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延期至2026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具体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10月延期至2027年10月。 上述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是公司根据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确定的,且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随着色氨酸产品产业化落地,为匹配现有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5年3月启动相关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装置可交替柔性生产苹果酸产品(5万吨/年)或色氨酸产品(1.2万吨/年)。 目前公司正在持续推进该项目工艺参数优化、设备联动等多轮调试工作,持续攻克生产环节技术难点,但该项目技改优化及质量稳定性验证涉及多个技术环节,需按照严谨的工艺流程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环节之间又存在必要的衔接周期与验证等待期,客观上使得相关工作的整体实施周期长于项目预期。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审慎调整投资计划,对“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10月延期至2027年10月。 (三)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该项目后续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支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苹果酸联产色氨酸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下游行业发展方向及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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