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情况概述 2026年1-9月,受全球笔记本电脑等终端产品消费需求不振,以及CPU、存储器等关键零部件供应短缺和价格上涨,同时叠加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对外挂式结构带来的替代竞争日益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客户提货速度减缓,再加上受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加剧、车载盖板玻璃等产品价格下降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车载盖板玻璃产品销售数量与收入同比均有一定幅度下降(其中,2026年第三季度产品销售数量与收入环比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主要是客户在2026年上半年受关键零部件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提前备货,第三季度市场需求转弱影响所致),通过内部积极的降本增效措施,产品销售毛利同比有所下降;2026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加,对公司2026年1-9月的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09,35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392.49万元、下降12.67%,主要是本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与车载盖板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影响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0.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70.18万元、下降46.81%,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毛利同比有所下降,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0,689.46万元以及收到政府补助增加综合影响所致。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0,689.46万元,主要是本期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影响所致。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22,410.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855.37万元、下降20.65%,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与车载盖板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影响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6.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03.10万元、下降43.72%,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下降、销售毛利减少,车载产品业务板块从深圳莱宝光明工厂转移至全资子公司一一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集中生产发生员工离职补偿金以及收到政府补助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2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197.75万元,增长193.00%,主要是本期产品订单下降导致支付到期材料款减少较大影响所致。 2026年1-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稳妥推进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实施,核心进口设备已到货、搬入并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前段工序的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进展顺利,部分设备已完成冷运行,逐步开展工艺调试,MED项目采用8.6代基板、混排设计生产的6.13英寸至23.8英寸七款中大尺寸彩色微电腔显示屏(MED)产品已于2026年9月29日成功点亮;政府负责的厂房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和政府代建的MED项目新建模组车间及仓库工程施工建设进入竣工收尾阶段。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一一Laiba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莱宝”)投资建设的触控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结合客户的需求快速推进实施,泰国莱宝已完成厂房的建设、初期投产所需生产车间净化装修及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基本完毕。此外,2026年第三季度,为积极应对车载盖板玻璃、车载触摸屏等车载产品的市场竞争环境变化,致力于公司车载产品业务板块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现有位于深圳的车载产品业务的生产线优化调整至重庆莱宝集中生产,并于2026年9月底基本完成调整。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3,108.23万元,下降15.83%,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支付设备采购款影响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21,917.59万元,下降16.60%,主要是本期收回到期销售货款及第三季度销售收入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7,485.02万元,下降58.58%,主要是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收款减少影响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673.09万元,增长339.02%,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预付材料采购款影响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122.91万元,增长1,181.09%,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进口试验线设备向海关缴交进口增值税保证金增加影响所致。 (6)存货: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9,634.04万元,增长18.89%,主要是本期客户提货速度减缓、产成品增加,以及莱宝显示采购设备调试所需原材料影响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6,222.46万元,增长11.16%,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支付待安装调试设备及泰国莱宝支付厂房建设款影响所致。 (8)使用权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4,544.07万元,增长2,952.89%,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租赁大宗气体装置影响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8,729.81万元,增长110.44%,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预付进口试验线设备采购款影响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7,440.78万元,下降30.22%,主要是本期应付材料款及莱宝显示应付设备采购款减少影响所致。 (11)合同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75.30万元,增长83.66%,主要是本期预收与合同相关的销售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847.65万元,增长39.83%,主要是重庆莱宝期初有预缴企业所得税而本期正常计提未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全资子公司一一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莱宝”)计提利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089.56万元,增长90.62%,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租赁付款额增加影响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76.51万元,增长328.92%,主要是本期预收与合同相关的销售货款的税金增加影响所致。 (15)长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44,223.79万元,增长30.58%,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MED项目银团贷款增加影响所致。 (16)租赁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3,983.55万元,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租赁大宗气体装置影响所致。 (17)长期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437.16万元,增长2.52%,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收到的含回购条款的投资款按约定利率计提利息费用在合并会计报表层面确认在本科目列示影响所致。 (18)营业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9,392.49万元,下降12.67%,主要是本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与车载盖板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19)营业成本: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4,474.37万元,下降13.69%,主要是本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与车载盖板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减少相应销售成本减少影响所致。 (20)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563.83万元,增长8.10%,主要是本期车载产品业务的生产线从深圳莱宝转移至重庆莱宝集中生产相应发生员工的离职补偿金影响所致。 (21)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0,689.46万元,增长1,623.37%,主要是本期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影响所致。 (2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573.21万元,增长295.35%,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影响所致。 (23)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88.89万元,下降54.98%,主要是联营企业一一东莞市莱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莱恒”)本期发生亏损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损失影响所致。 (2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670.61万元,下降635.41%,主要是本期转回预期信用损失而上年同期为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综合影响所致。 (2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73.64万元,增长202.77%,主要是本期处置闲置资产发生收益而上年同期为处置损失综合影响所致。 (26)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838.34万元,下降401.11%,主要是本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减少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减少及莱宝显示投产前经营亏损增加相应计提所得税资产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9,197.75万元,增长193.00%,主要是本期产品订单下降导致支付到期材料款减少较大影响所致。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65,329.57万元,增长63.83%,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支付设备采购款大幅减少影响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4,107.24万元,下降29.10%,主要是本期莱宝显示收到银团长期借款减少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裕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延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裕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延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裕奎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刊载于2026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一一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是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重庆莱宝具有较为充分的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重庆莱宝的履约能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重庆莱宝提供如下担保: (1)被担保人: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自2026年10月27日之日起两年,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 (4)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签批。 (5)授权有效期内发生对重庆莱宝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如达到股东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 (6)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0月26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一一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的履约能力,2026年10月26日,公司与重庆莱宝在深圳市签署《Corporate Guarantee》(英文版,翻译为《企业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该担保函约定公司对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自2026年10月27日之日起两年、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按2026年10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6.7162折算为人民币40,297.20万元)的重庆莱宝与客户指定的显示模组供应商一一Lenovo PC HK Limited(以下简称“Lenovo PC”)之间的持续、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2026年10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重庆莱宝提供自2026年10月27日之日起两年、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58,464.46万元)的8.06%,低于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和《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重庆莱宝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美元(最高担保总额6,000万美元、按《企业担保函》签署日一一2024年10月22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223折算为人民币42,733.80万元,该等担保的期限为2年,自2024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自2026年10月27日起生效;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重庆莱宝的担保余额为40,297.20万元(最高担保总额6,000万美元、按《企业担保函》签署日一一2026年10月26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6.7162折算为人民币40,297.2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可用担保额度为4,702.8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云福路2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裕奎 5、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6、主营业务:制造、销售触摸屏、真空镀膜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 7、股权结构:重庆莱宝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重庆莱宝的出资比例为100% 8、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重庆莱宝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9、财务状况:重庆莱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重庆莱宝截止2025年12月31日及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6年6月30日及2026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莱宝最新的信用等级:sAA 截至2026年6月30日,重庆莱宝的资产负债率为:22.71% 截止目前,重庆莱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在担保期限内,公司为重庆莱宝提供持续、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不涉及通过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的情形。 2、担保期限:两年,自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8年10月26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最高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 4、反担保条款:无 5、担保函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1)在约定的到期时间内、收到付款通知书或在其它情况下,重庆莱宝承担相关供货协议项下之责任、义务和债务,担保人承诺为重庆莱宝提供完整、及时、全额支付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履约担保,不得因重庆莱宝或担保人之索赔或辩护而扣除或抵消。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本保函具有持续性,且(i)其有效期截止至所有供货协议项下所有已担保债务和本保函项下任何应付且不可撤销的数额足额支付为止,且(ii)本保函对担保人、担保人之继任人和转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如出现重庆莱宝未及时向Lenovo PC无条件支付供货协议项下全部金额时,Lenovo PC则须通过邮递或直接递交的方式将书面付款通知书送至担保人,担保人收到该通知书后即须立刻担责。相关供货协议项下该重庆莱宝账户的应付款项到期的,该通知书可不受时效性和及时性之要求而在任意时间内发出。担保人同意在收到该通知书后15日内全额支付到期且未支付的款项。因担保人或重庆莱宝迟于约定时间支付、导致Lenovo PC产生合理律师费和法律费用的,担保人亦同意见票即付。 (3)如重庆莱宝因破产、无力偿付或因重组后无力偿付而导致任意已担保债务的付款时间受影响,Lenovo PC书面要求支付款项的,担保人须立即支付相关供货协议条款项下的应付款项。如任意已担保债务的支付被撤销、或因重庆莱宝无力偿付、破产或重组后无力偿付而必须以其他方式被恢复或返还的,与该付款相关的担保人之债务责任应恢复到赔付前之初始状态,即使该款项已到期但尚未支付。 (4)在本保函允许的范围内发生的任意让与或转让而导致重庆莱宝的所有权或组织架构发生任意改变、或因此让与、转让或转移其债务责任至任意受让人或转让人的,本保函继续将与该重庆莱宝账号相关的总金额费用适用至新的或被替代的法律实体。本保函不因担保人的任何破产诉讼而失效。 五、董事会意见 1、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是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重庆莱宝具有较为充分的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重庆莱宝的履约能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莱宝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或其等值外币的担保。 2、鉴于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3,181.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8,479.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58,464.46万元的14.0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共同签署的Corporate Guarantee(企业担保函)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