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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2026年7-8月间,因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进行例行性停产检修,导致销售收入减少,公司经营业绩受到阶段性影响。2026年8月底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负荷恢复稳定后,9月当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5亿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债券,为保障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将其持有的公司540,000,000股股票作为担保。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计划自2026年4月17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8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9.60亿元。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7月10日,盛虹科技、盛虹苏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4,307,982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6年7月9日公司总股本6,611,232,395股为计算基数)比例为1.43%,合计增持金额为116,722.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事项已实施完成。 (二)GDR发行及存续期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发行39,794,000份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对应的公司A股基础股票数量为397,94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新材料”)参与公司本次发行。盛虹科技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收益互换合约合计持有8,310,000份GDR的权益。盛虹新材料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合计持有19,390,000份GDR的权益。盛虹科技及盛虹新材料已承诺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GDR于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兑回限制期届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数量为39,794,000份,对应公司A股股票397,940,000股。兑回限制期届满后,公司GDR数量将因GDR兑回而减少,同时GDR兑回将导致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277,000,000股,占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实际发行GDR所对应的基础A股股票数量69.61%。 (三)政府补助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批文,预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33,655.73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尚未收到该笔政府补助。 (四)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盛虹科技可交换债券已于2025年12月22日完成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简称“25盛虹EB”,债券代码“117246”,实际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10%,初始换股价格为12.50元/股。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12月21日。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杨天威先生已于2026年7月3日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已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胡贵洋先生自2026年7月2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日,计高雄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所兼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计高雄先生仍在公司任职,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缪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贵洋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贵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缪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贵洋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贵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部分固定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拟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鉴于盛虹炼化持有贵金属、产生废催化剂、换剂周期性等现状,双方针对醋酸乙烯废催化剂的处置相关事宜达成合作。 《关于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拟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易门”)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 鉴于盛虹炼化持有贵金属、产生废催化剂、换剂周期性等现状,双方针对醋酸乙烯废催化剂的处置相关事宜达成合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废催化剂处置产生的损益预计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5552723602C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贵金属资源冶炼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贵金属二次资源(废料)的收购和来料加工;贵金属基础化合物加工制造;贵金属仓储及租赁服务;特种粉体材料的制备;催化剂及其中间产品销售;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为贵研易门的控股股东。 财务信息:贵研易门截至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0,425.72万元,净资产为139,402.31万元;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09,967.23万元,净利润为28,358.22万元。 贵研易门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为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现存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园区内。上述废催化剂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2,662.79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账面净值合计为2,584.88万元。 上述废催化剂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盛虹炼化拟与贵研易门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方 甲方: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乙方: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二)货物清单 醋酸乙烯废催化剂净重约2.6吨,危废转移的重量(包括包装物重量)约3吨,实际重量以过磅重量为准。醋酸乙烯废催化剂中含有黄金、钯金两种贵金属。 (三)货物装车、运输及保险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从甲方工厂运至乙方工厂。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人员的入厂手续,并将货物装至乙方委派的危废车辆中。甲方工厂负责将废催化剂封存、装车过磅,车辆出厂后风险转移至乙方。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四)提货、定价、结算方式 货物已卸剂存放在甲方的库房中,乙方在办理完危废转移等相关手续且收到甲方提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模式进行定价。 在装车完成、双方确定货物的结算重量后,乙方按照废催化剂的预估总价值13,107,333.47元,现金电汇支付80%货款(即10,485,866.78元)并开具银行保函2,621,466.69元(保函需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完成危废转移行政许可全部手续且货物符合出厂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当天对货物放行。 待双方确认贵金属含量且对贵金属完成定价后,双方按照结算单的总金额多退少补。 (五)履约保证 在双方签订完成合同15日内,乙方需开具货物预估价值10%的银行履约保函至甲方,乙方需开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金额为1,310,733.35元,保函有效期6个月,到期前10日内完成延期,最终保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乙方未按期完成保函延期的,甲方有权立即向银行索赔保函项下全部金额。待乙方提货付款且完成全部定价任务并结清货款,甲方需在15日内将该保函原件退还给乙方。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中如遇变更或补充,可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系盛虹炼化基于持有贵金属、产生废催化剂、换剂周期性等现状开展的常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废催化剂资产的价值管理。因黄金、钯金价格波动较大,本次交易尚未完成最终定价,对公司具体影响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以最终实施情况为准。 董事会结合贵研易门的财务数据和信用情况认为贵研易门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23,37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6年前三季度冲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151.48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530.32万元。 三、固定资产报废情况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并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3,847.27万元,报废损失2,851.65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51.65万元。综合来看,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合计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7,630.39万元,合计报废损失15,492.9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492.93万元。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合计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8,871.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报废部分固定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认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部分固定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7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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