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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治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程治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6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9:00-12:00,13:3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26067248 传 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立群、王奕深、程治文、杨帅、李海荣、高常键及独立董事杨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吴立群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全面清查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充分评估和分析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本报告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 9,417,387.2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749,352.94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 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组合、关联方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a、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 b、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④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等。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的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为 9,417,387.24 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第三季度利润总额 9,417,387.24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加真实 、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 不存在利润操纵情形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12.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公司的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公司的案件正在执行中。前述案件均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 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2025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1家持牌公司审计报告,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金、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王金、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合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持平。审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6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并于2023年5月29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30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8日、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8日、4月8日、5月8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7月31日、2025年2月6日、3月13日、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告编号:2024-079)、(公告编号:2025-011)、(公告编号:2025-023)、(公告编号:2025-086)。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4年4月26日、6月19日、9月10日、2025年3月28日、5月14日、6月12日、7月1日、9月25日、12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告编号:2024-068)、(公告编号:2024-088)、(公告编号:2025-036)、(公告编号:2025-055)、(公告编号:2025-060)、(公告编号:2025-063)、(公告编号:2025-078)、(公告编号:2025-102),于2026年3月16日、3月24日、5月12日、5月18日、6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7月8日、8月8日、9月9日、10月10日、11月9日、12月12日及2025年1月13日、2月14日、3月13日、4月14日、5月14日、6月12日、7月16日、8月14日、9月15日、10月21日、11月26日、12月31日及2026年1月30日、3月31日、4月28日、5月22日、6月10日、7月13日、8月3日、9月28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四)》(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五)》(公告编号:2025-06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六)》(公告编号:2025-07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七)》(公告编号:2025-08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八)》(公告编号:2025-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九)》(公告编号:2025-11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一)》(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二)》(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三)》(公告编号:2026-047)、《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四)》(公告编号:2026-05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五)》(公告编号:2026-05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六)》(公告编号:2026-055)、《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十七)》(公告编号:2026-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之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 ■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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