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0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收购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Transfar Chemicals Turkey Kimya Sanayi veTicaret Limited Sirketi公司100%股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亚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永鑫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88,577.1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82,219.18元。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亚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永鑫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4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由董事长周家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研发、生产布局,推进公司资源整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精化”)。同时,公司设立分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桥南分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为准)承接传化精化注销后的所有经营业务、人员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善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4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的研发、生产布局,推进公司资源整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精化”)。本次吸收合并后,传化精化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公司继承。同时,公司设立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桥南分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为准)承接传化精化注销后的所有经营业务、人员等(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8235645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20,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查询,传化精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合并方式: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承继传化精化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一切权利及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传化精化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
  2、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本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其他相关安排: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吸收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税务审批、注销登记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四、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桥南分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为准)
  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12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桥南分公司将承接传化精化注销后的所有经营业务、人员等。
  五、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目的为优化公司研发、生产布局,推进公司资源整合,传化精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主要系公司内部主体整合,不改变合并报表口径下的业务和资产负债实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4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前三季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000.06万元,包含如下:
  单位:元
  ■
  3、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经调查取证后,对因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结执行等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前三季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原值910.30万元,该部分核销资产已在以前年度和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产生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其他应收款和应收保理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3、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采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公司依据五级风险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当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五)核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规定,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公司对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客户均非关联方,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公司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7,000.06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3,902.11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13,902.11万元。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原值910.30万元,本次核销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方案。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4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精化”)。吸收合并完成后,传化精化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公司继承。同时,公司设立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桥南分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为准)承接传化精化注销后的所有经营业务、人员等。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现场申报受理时间:工
  作日 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
  (3)联系部门:公司资本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
  (5)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6-046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