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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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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继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旭(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止报告期末,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3,09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6,865,737股(其中含标记股份13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7.27%,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累计冻结股份41,109,45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15%,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累计质押及冻结股份合计1,047,975,1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0.42%,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凝心聚力、笃行实干、守正创新、绿色发展”工作主线,以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化精细化管理,落实“单耗论英雄”、降本增效等内部管控举措,保障主力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合理统筹产销节奏,抢抓当前市场上行趋势,推动产品优价顺价出库。前三季度,公司煤炭板块盈利显著走扩;煤化工装置顺利完成年度大修,实现安全稳定运行,其中乙二醇装置运行质量和可靠性进一步增强;天然气业务以利润为导向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在主营产品价格上行与内部提质增效的双重驱动下,公司盈利空间持续拓宽,整体盈利能力与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83,282,182.56元,同比增长2.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2,964,101.12元,同比增长174.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8,639,321.13元,同比增长15.39%。具体情况如下:
  (行业所涉信息均摘自相关公开资讯,仅作参考)
  (一)天然气板块
  ■
  图1:天然气产业及市场布局示意图
  第三季度,中东地缘冲突持续,全球天然气供应持续紧张,叠加亚欧货源竞争加剧,推动国际气价大幅上行。据普氏数据,第三季度,JKM现货均价22.73美元/百万英热,环比上涨85.18%,同比上涨93.57%。国内市场在进口成本高企与供应趋紧双重支撑下价格坚挺运行。据统计局数据,第三季度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均价5800.28元/吨,环比下降1.80%,同比增长41.91%。
  ■
  图2:天然气板块产业链
  1、自产气方面:广汇新能源公司着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积极优化生产设备运行效能,有序推进生产作业与设备检修任务。第三季度,实现LNG产量9,620.72万方(合计6.87万吨),同比下降20.55%;前三季度,实现LNG产量46,037.93万方(合计32.88万吨),同比下降1.14%。
  2、贸易气方面:公司遵循“算账经营”原则,根据国内外价差动态调整采购规模,下半年长协气源供应恢复稳定,外购气业务逐步提升。
  第三季度,公司实现LNG销量46,789.48万方(合计32.62万吨),同比下降28.73%;前三季度,实现LNG销量163,927.48万方(合计114.52万吨),同比下降24.77%。
  ■
  (注:天然气销量中包括终端外采销售量)
  (二)煤炭板块
  第三季度,国内煤炭市场在安监趋严与季节性补库交织下呈现“供应低位、需求韧性、价格稳步走强”的运行特征。供给端,安监趋严与查超产常态化推动主产区产量持续下滑;需求端,火电保持稳健,化工需求高增。在供应收缩与需求韧性的共同作用下,煤价震荡上行。据CCTD数据,第三季度秦皇岛港5000大卡动力煤平仓均价790.32元/吨,环比增长7.52%,同比增长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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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煤炭市场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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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煤炭板块产业链
  矿业公司全力加强生产组织管理,通过持续优化采剥设计、加强成本控制,科学规划剥、采、运、排各环节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设备作业方式,提高一体化运营效率。在无人矿卡规模化运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设备大型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马朗煤矿矿建验收工作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与产能释放协同发力。在产销协同方面,坚持“以销定产”策略,推动煤炭销售从“优量”向“优价”的战略转型升级,依托白石湖煤富含油气的资源禀赋,在淖毛湖区域富油气煤供应减少,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推动白石湖富油气煤产业链价值重构,实现了疆内化工原料煤销售量价齐升。
  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原煤产量1,075.07万吨,同比下降8.98%;实现煤炭销量1,372.63万吨,同比增长10.85%;前三季度,实现原煤产量3,024.24万吨,同比下降21.82%;实现煤炭销量3,851.51万吨,同比下降3.78%,其中:疆内销量1608.75万吨,同比增长22.99%。
  ■
  (注: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
  (三)煤化工板块
  ■
  图5:产品市场分布情况
  原油:第三季度,国际原油市场在地缘冲突反复、原油成品油低库存、亚洲地区补库等因素交织影响下,供给延续紧张态势,国际油价高位运行,同比大幅抬升。第三季度,Brent原油均价91.36美元/桶,环比下降5.69%,同比增长34.1%;WTI原油均价85.50美元/桶,环比下降7.53%,同比增长31.72%。
  煤焦油:第三季度,国内煤焦油市场在煤炭成本抬升与原油价格高位波动的双重影响下,价格震荡上行。第三季度,新疆中温煤焦油市场均价2971.00元/吨,环比增长8.00%,同比增长3.6%。
  甲醇:第三季度,甲醇市场供需偏紧,价格震荡偏强。供给端,中东货源到港量减少叠加国内装置检修,市场供给收紧;需求端,下游表现偏弱,以刚需采购为主;成本端,煤价上行推升煤制甲醇生产成本,对价格形成较强底部支撑。第三季度,西北甲醇市场均价2706.94元/吨,环比增长0.49%,同比增长29.29%。
  乙二醇:第三季度,国内乙二醇市场整体呈现“供给强驱动、需求弱跟随”的特征。国内煤制装置集中检修、油制装置复产缓慢,叠加中东货源发运持续中断,供给收缩共振推动港口库存降至近五年同期低位,价格大幅上行;需求端以刚需采购为主,对价格牵引力度弱于供应收缩。第三季度,华东乙二醇市场均价5589.43元/吨,环比增长16.78%,同比增长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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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煤化工板块产业链
  1、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坚决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筑牢全员红线底线思维,顺利完成年度大修工作,为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夯实根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甲醇产量71.89万吨,同比下降4.60%;LNG产量32.88万吨,同比下降1.14%;煤化工副产品产量28.21万吨,同比增长24.12%。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协同效率,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统筹推进富油煤提质增效炭化炉更新改造工程,为实现效益最大化注入强劲动力。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煤基油品产量40.58万吨,同比下降6.64%;提质煤产量256.89万吨,同比下降4.99%。
  3、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聚焦量质双升,强化工艺质量与管理水平,技改、大修后装置实现高负荷、稳定运行状态,产能释放效应逐步显现,公司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乙二醇产量20.31万吨,同比增长128.56%。
  4、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筑牢安全防线,聚焦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多措并举促进装置稳定运行。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二甲基二硫醚产量8,020.03吨,同比下降0.84%。
  5、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与销售经营末端融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创新销售模式,推进产品竞拍系统,强化客户管理,加强与各工厂协作等方式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实现产品全产全销、优价销售。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169.53万吨,同比增长7.63%。
  ■
  (四)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科学把控节奏
  报告期内,公司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深化技术创新,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在建项目精细化水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1、在建项目
  (1)马朗煤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方面: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满足目前生活、生产需要;行政福利区、110KV变电站项目已建成投运,工业场地A标段、B标段、B2标段原煤储煤棚彩钢板安装,分选车间冷干机、干选机主体吊装,有序开展其他建设工作。
  手续办理方面:前期已取得项目核准、环评批复等手续,目前正在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2026年,公司围绕扩大储量、夯实资源基础的工作目标,继续开展新评价井的勘探、老井压裂及地面配套建设等工作,同步深化地质研究,为加速实现储量规模突破、推动项目尽早投产,夯实上产攻坚基础。重点实施S310、S1100、S1300、S311四口新井钻探作业,有序开展固井、测井工作,并编制形成勘探成果报告。
  截至目前,四口新勘探井均已完成钻井作业;各井取心、测井及资料采集工作已完成,现已进入地质资料研究与成果分析阶段,为后续开发方案编制、井网部署优化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3)新能源公司B区前三台气化炉安全可靠性运行更新项目。
  项目已建设完成,9月21日已投入运行,顺利实现了一次开车成功、平稳达产目标。
  (4)富油煤高值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整体分三期建设,项目备案证及《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等主要手续均已取得。报告期内,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计划于年底前完成热解炉设备安装、管道安装、公用工程设备安装及动设备单试,实现项目整体机械竣工。目前,项目现场各分项施工均稳步有序推进。
  (5)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
  手续办理方面:已于2025年6月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用地批复,具备挂牌条件;核心手续已取得项目《备案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建设用地批复》《规划条件通知书》《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项目论证报告评估意见》。目前正在推进项目环评、能评等手续办理。
  项目设计方面:总体院18个专业均已提交成品文件,热解装置院PFD、PID、HAZOP、SIL等专项资料已验收完成,项目基础设计整体完成9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继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旭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继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韩士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继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旭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副董事长万良辉,董事蔺剑、张涛、闫军及独立董事吴中华、蔡镇疆、甄卫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之《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号)。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号)。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闫军、阳贤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号)。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年度审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选聘评估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位居前列,证券审计服务经验丰富,且设有新疆分支机构,能够更好适配公司地处新疆区域、项目点位分散的业务特点,便于高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做好接续工作。
  ●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对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确认意见。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成立,2012年3月6日转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16.54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17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83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18家(含H股)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7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同时拥有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泓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同时拥有矿业权评估师资质,职称为高级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从业务承接、项目执行、利益排查、人员管理等多维度保持形式上与实质上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关系;项目团队定期轮换符合监管及事务所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关联关系、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等不利因素。
  (三)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实际,根据大信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并按有关审计收费标准综合报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80万元(不包括食宿费等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其中: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年度审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选聘评估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位居前列,证券审计服务经验丰富,且设有新疆分支机构,能够更好适配公司地处新疆区域、项目点位分散的业务特点,便于高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做好接续工作。鉴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通过对选聘程序、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价,并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大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因此,建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券商、信托及其他风险等级为R1(谨慎型)或R2(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可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更好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公司根据整体资金安排规划,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为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在风险等级方面,闲置自有资金仅可投资R1(谨慎型)、R2(稳健型)理财产品,严禁投资R3(平衡型)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在发行主体与产品品类方面,投资标的仅限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证券公司准入代销的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以及证券公司持牌发行的标准化资管产品。在合规可投品类方面,主要包括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报价回购、结构性存款等。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及选择理财产品的品种等。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稽核中心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推动甘肃宏汇项目资产盘活,化解项目经营困境,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有息借款形式向该项目主体单位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宏汇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年利率不超过4.25%,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之间均未发生过财务资助类别相关的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266.67?万元(不含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宏汇化工公司,系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各持有50%股权、共同控制的参股公司。为推进宏汇化工公司资产盘活、化解经营困境,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双方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等条件,以有息借款形式向宏汇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参考LPR市场利率及协商确定,年利率不超过4.25%,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宏汇化工公司存在公司委派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职务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公司向宏汇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视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其他情形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同一关联方宏汇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266.67?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本次拟对宏汇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介绍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396864859N
  成立时间:2014-07-30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社区嘉黑路5655号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由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
  其他情况:宏汇化工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9月末,公司对宏汇化工公司的未到期担保金额合计为55,138.95万元,此即公司在宏汇化工公司未来再次发生债务无法清偿时,需承担的最高代偿本金总额。若依据合同约定产生利息等相关费用,公司亦将同步代偿,最终代偿总金额以实际支付数额为准。
  (二)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380,709.27万元,负债总额239,434.04万元,净资产141,275.23万元,营业收入23,601.44万元,净利润-90,394.9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6月30日,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363,301.80万元,负债总额248,142.31万元,净资产115,159.49万元,营业收入10,770.11万元,净利润-26,198.7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其他股东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2246412029
  成立时间:1998-05-26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程子建
  注册资本:1,458,979.5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其他情况: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担保、抵押等事项。
  (四)关联关系
  因宏汇化工公司存在公司委派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职务的情形,故宏汇化工公司界定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酒钢集团与公司共同向宏汇化工公司以有息借款形式提供等额同条件的财务资助。
  (六)上一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未向宏汇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至目前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000万元(不含利息)。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出借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第一条借款期限、金额
  1.1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
  1.2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
  1.3 在协议期限内,根据乙方经营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还款。甲方可以使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
  第二条 借款利率、还本及结息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4.25%。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计、结息方式为:每月20日计息。
  2.3 利息从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准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2.4 除提前还款外,乙方应在借款期限的最后一日前向甲方一次性全额偿付所借取的全部本金,如遇节假日则还款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及本金,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利。
  3.2 甲方有权对所借出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监督,在乙方出现可能无法按时归还本息的风险时,甲方有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资金本息安全,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3.3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
  3.4 乙方需对甲方本次所提供的借款提供对应所属等额价值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4.1 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4.2 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全权办理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实际金额、期限、利息及具体条款约定等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风控措施及影响
  基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公司与酒钢集团协商一致,共同向宏汇化工公司以有息借款形式提供等额、同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考LPR市场水平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本次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宏汇化工资产盘活,纾解其流动性压力,化解历史形成的债务及经营困境,保障项目稳定运转。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最大限度管控风险,本次财务资助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每笔借款投放前还将严格执行公司内部资金审批流程。公司将持续跟踪监测宏汇化工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强化资金用途监管,及时研判并处置各类不利情形,确保相关风险整体可控。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酒钢集团按持股比例向宏汇化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有助于加快推进参股公司资产盘活、化解经营困境,持续稳健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密切关注宏汇化工经营和财务状况,认为总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专项用于宏汇化工资产盘活,纾解其流动性压力,保障项目稳定运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另一方股东酒钢集团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进行财务资助,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际业务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16,266.6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67%;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2日16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2日
  至2026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闫军、阳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11月4日、5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6年11月5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能源大厦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运营数据
  ■
  注:1.天然气销量中包括终端外采销售量。
  2.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
  3.相关数据若存在尾数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请以相关报告期间的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披露的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参考,存在根据审计或实际情况调整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13:00-14: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13:00-14:00
  2、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董事、总经理戚庆丰先生,独立董事蔡镇疆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贤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康继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25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如有进一步问询,请拨打公司投资者热线或通过邮件反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9月担保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担保预计情况
  为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经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预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75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6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2.50亿元,对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3.5亿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预计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43.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01、003及012号公告)
  (二)2026年9月担保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遵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对担保实施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2026年9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23,996.54万元,减少担保金额39,291.09万元(含汇率波动)。月内增加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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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3,964.9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2,094.41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自身信用向广汇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债务提供的担保提供了对应反担保,所涉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1,408.40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55,570.9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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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担保预计范围内的公司均不存在失信情况,各公司均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开展的相关担保及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业务,相关协议均已签署完毕。本次签署的协议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明确约定了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保证范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相关权利义务清晰。本次担保实施业务均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条款以各担保主体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的具体实施均在年初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30日担保余额1,056,059.31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为未审数,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3.6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03,098,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6,865,737?股(其中含标记股份13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7.27%,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累计冻结股份41,109,45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15%,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累计质押及冻结股份合计1,047,975,1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0.42%,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
  ● 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股份质押及冻结比例相对较高情形,已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相关事项尚在有序推进中。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增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天津信广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下表所示: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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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股份状态情况说明
  1、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452,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69%,占公司总股本的7.07%,对应融资余额为98,608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452,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69%,占公司总股本的7.07%,对应融资余额为98,608万元。
  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6,865,737?股(其中含标记股份13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7.27%,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冻结股份41,109,45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15%,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累计质押及冻结股份合计1,047,975,1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0.42%,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
  2、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解冻及标记等事项均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五、资信及其他情况说明
  1、广汇集团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银行贷款等。
  2、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时间:1994-10-11
  注册资本:517,144.80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矿物洗选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谷物销售;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纸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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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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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最近一年数据指2025年度经审计数据,最近一期数据指2026年6月末未经审计数据;②“对外担保”主要为广汇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的贷款担保。
  (3)广汇集团不存在存续期内的已发行债券。
  (4)广汇集团股权质押为其自身融资需求,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控制权稳定。
  (5)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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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控股股东最近一年(2025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人民币金额13,418.92万元;截止2025年末控股股东为公司经营所需提供担保余额975,496.15万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进行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及资金往来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系用于其自身正常融资需求,并非用于解决上述事项。
  六、风险评估及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及冻结比例合计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权属受限及流动性等潜在风险。公司已督促控股股东审慎评估相关事项的潜在影响,且控股股东已就相关事项制定了风险防范及处置方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实施。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与质押履约保障能力,相关股份不存在强制平仓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控股股东解质押及冻结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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